3 運行機制
3.1?預測與預警
各專項指揮部、有關部門和區(縣)政府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1.1預測預警系統
各專項指揮部、有關部門和區(縣)政府要綜合分析可能引發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并及時上報。市應急指揮中心會同各專項指揮部、有關部門和區(縣)政府整合監測信息資源,依托市應急指揮信息平臺及相關網絡,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系統。
3.1.2預警級別和確定原則
在突發公共事件監測、預測、分析的基礎上,根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特點、發生范圍、性質、演變過程,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生態破壞,影響和威脅經濟社會穩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不同程度確定預警級別。預警級別一般劃分為四級:I級(特別嚴重)、II級(嚴重)、III級(較重)和IV級(一般),并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各專項指揮部、委辦局和區(縣)政府在制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預案過程中,應依照以上預警級別的劃分標準,在各自制定的預案中,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級別具體加以細化。
3.1.3預警發布
各專項指揮部、有關部門和區(縣)政府、各單位或個人在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發展動態、發展趨勢進行研究的基礎上,及時、準確地向市應急指揮中心提出預警建議。市應急委員會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性和緊急程度,發布、調整和解除預警。一般和較重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由市應急委員會授權的部門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發布。嚴重、特別嚴重的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按照確定的發布范圍、發布內容等,經市應急委員會授權后,由市應急指揮中心發布。
預警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環境風險事故應急…
小微企業消防應急預案
小型企業消防應急預案
上海市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應急預案
大連高新區煙花爆竹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高行鎮地下空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師范大學放射性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師范大學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應急處置…
防汛防洪安全應急預案
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范本)
大型活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防汛演練方案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集團公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企業環境風險應急預案
食物中毒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