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企業升級中安全指標的考評工作,現將經我部批復和認可的各產業部門企業升級中安全考評指標發給你們,請你們在審核企業升級安全指標時,認真掌握執行。批復中與勞安字【1989】5號文有矛盾的,按勞安字【1989】5號文執行。凡未經勞動部審核同意的,按全企管【1988】1號文的規定執行。
附:
各主要產業部企業升級中安全生產指標
一、冶金工業部
1.鋼鐵生產企業(包括普鋼、特鋼、軋鋼、施工、金屬制品、鐵合金、炭素、機修、耐火材料和獨立選礦等)
千人死亡率≤0.09
千人重傷率≤0.3
2.獨立礦山,黃金生產企業
千人死亡率 千人重傷率
露天≤0.12 ≤0.35
井下≤0.2 ≤0.4
3.有礦聯合企業
這類企業的礦山部分按獨立礦山企業的千人死亡率、千人重傷率考核。其它部分按鋼鐵生產企業的千人死亡率、千人重傷率考核。
計算公式為:
露天礦職工人數×0.12+
井下礦職工人數×0.2+
有礦聯合 鋼鐵生產職工人數×0.09
企業年千=─────────────×100‰
人死亡率 有礦聯合企業職工總數
有礦聯合企業千人重傷率的計算公式,與千人死亡率類同。
4.對考核年度內死亡指標不足一人的企業(即:職工人數小于一萬大于等于五千人企業)在考核年度內有一人死亡的,可回推一年進行累計計算。五千人以下的企業,可回推兩年進行累計計算,凡是累計計算指標超過行業指標的不準升級。
二、化學工業部
1.化工生產企業(包括基建施工單位)。在考核年度和申報期間千人死亡率超過千分之零點一或千人重傷率超過千分之零點三的,原則上不能升級。但千人死亡率雖然超過千分之零點一而死亡人數不超過二人(含二人)的企業,向前推算至上一次死亡事故止,累計平均千人死亡率低于千分之零點一的,可以升級。即一個1000名職工的企業若考核年度發生死亡一人的事故,需向前推九年以上一直未發生死亡的事故,才具有升級的資格。
2.化學礦山企業,按百萬整噸(實物量)死亡率超過二點七(人)或重傷率超過四(人)的不能升級。
3.化工機械制造企業,在升級考核年度和申報期間發生死亡事故或千人重傷率超過千分之零點三的,不能升級。
4.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護監察機構核實確定,出具證明,可不影響升級。
(1)傷亡事故不是發生在生產工作崗位,確屬偶然,并非管理不善;
(2)甲方企業暫時性派人到乙方企業幫助工作,發生死亡事故,責任不屬于甲方,應由乙方負責的;
5.企業升級考核年度和申報期間發生無傷亡人員的重大經濟損失事故,一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十萬元以上;或發生一萬元以上(含一萬元),十萬元以下的無傷亡人員的較大經濟損失事故二次以上(含二次)的,不能升級。
6.已進入國家級的企業,發生上述事故達不到安全生產指標要求的,由審批單位提出警告,限期整改;一年內仍達不到安全指標的,撤銷其國家級企業的稱號。發生特大事故的,立即撤銷其國家級企業的稱號。
如發現企業在申報時隱瞞事故,立即取消申報資格,已命名的則立即撤銷其國家級企業的稱號。
7.所有化工企業在考核期和申報期發生一次死亡三人(含三人)事故的,取消申報資格;超過三萬人以上的聯合企業在考核期累計死亡三人(不含三人)以上的,不能升級。
三、國家建筑材料工業局
原則上是屬于生產作業環境危險小的單位,執行全企管(1988)1號文關于企業升級中考評安全問題的暫行規定中第二三四條款。但下述兩種情況作為特殊處理:
1.五千人以上的企業或聯合企業,死亡率不大于千分之零點一五;
2.大中型非金屬礦地下開采的企業,死亡人數不得超過一人。超過上述兩種情況的單位,企業管理不能進等級,也不能評為國家級文明生產等級單位。
四、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
1.能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上級機關頒發的各項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條例、指示。
2.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付諸實施。廠長在任期目標中要有明確的安全措施。凡受聘中層以上干部及工段長、班組長從受聘日起,三個月內必須經安全生產知識培訓、考核合格率達100%。
3.事故隱患整改率達到95%以上。暫時整改不了的必須有臨時性的防范措施和計劃并予實施,計劃期內必須完成。
4.企業升級考核年度內和申報期間,凡發生重大事故或多人事故(含一次事故死亡一人傷多人,或無死亡傷多人)一次,不能升級。無上述事故發生考核年千人死亡率;年千人重傷率;年千人負傷率。
(1)船廠:年千人死亡率0.09‰以下
年千人重傷率0.4‰以下
年千人負傷率7‰
(2)造機、裝備、蓄電池廠:無死亡年千人重傷率0.4‰以下
年千人負傷率5‰以下
(3)儀表廠:無死亡
年千人重傷率0.3‰以下
年千人負傷率3‰以下
5.企業升級考核年度和申報期間發生無人員傷亡的重大經濟損失事故:一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或發生一萬元以上(含一萬元)十萬元以下的事故二次的不能升級。
6.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查屬實不影響升級或考核:
(1)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傷亡事故或經濟損失;
(2)壞人破壞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傷亡。
五、航空工業部
1.能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部和地方政府頒發的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制度。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健全,并不斷充實、完善。做到每個部門、每個崗位均有章可循,并嚴格執行。
2.積極開展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凡操作工人必須經過崗位培訓,培訓率達到100%,并作到持證上崗。各級領導干部(中層以上)的培訓率達到100%。
3.改善勞動條件。努力開展塵、毒作業及各種有害作業的治理工作,合格率達到80%。
4.有計劃地消除事故隱患。凡重大隱患均要做到有計劃、有技術方案、經費落實,如期實現。在實現之前,有可靠的臨時性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5.企業在升級考核申報期間,在生產工作崗位,凡由于管理不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等造成的責任事故,年死亡率低于0.05‰,年重傷率,萬人以上的企業低于0.25‰,五千人至萬人的企業低于0.4‰,五千人以下的企業低于0.6‰。
凡屬于下述情況之一者,經核實可以不影響升級。
(1)甲方企業暫時性派人到乙方企業幫助工作,發生死亡事故,責任不屬于甲方,應由乙方負責的。
(2)與地方或外單位聯營等新經濟形式派出的,經濟上與本單位獨立的企業職工發生的工傷事故。
6.企業在考核申報期間,如果在非生產線上,由于管理不善或違章行為發生無傷亡人員的重大經濟損失,一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十萬元以上的,不能升級。
7.已進入國家級的企業,達不到上述指標要求的,限期一年內整頓達標,一年內仍達不到指標的,撤銷其國家級企業的稱號。發生特大事故的立即撤銷其國家級企業的稱號。
六、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公司
企業升級考核說明:
1.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傷亡事故當年不得上等級;
2.表中指標不包括交通事故和非因工死亡人數表(略);
3.死亡、重傷率均指年累計指標;
4.職工因工死亡率和崗位粉塵合格率為主考指標;
5.長期安全生產好的企業偶然發生一次非重大責任事故和基礎薄弱,但領導重視,傷亡事故下降幅度較大,可適當放寬,但須報總公司安環部批準。
七、中國包裝總公司
1.企業在升級考核年度和申報期間發生死亡事故致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或重傷事故三人以上(含三人),原則上不能升級。但死亡一人,并且符合下述情況之一者,經當地勞動保護監察機構核實批準后,可以不影響升級。
(1)傷亡事故不是發生在生產工作崗位,確屬偶然,并非管理不善;
(2)企業暫時性派人到外單位幫助工作,發生死亡事故,責任不屬于企業,應由外單位負責的。
2.企業升級考核年度和申報期間發生無傷亡人員的重大經濟損失事故,一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或發生一萬元以上(含一萬元),十萬元以下的無傷亡人員的較大經濟損失事故二次以上(含二次)的,不能升級。
3.已進入國家級的企業,發生上述事故,達不到安全生產指標要求的,總公司將通報批評,限期整改,一年內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指標的撤銷其國家級企業的稱號。
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重大傷亡事故及發生特大事故的,立即撤銷其國家級企業的稱號。
4.各企業升級的安全工作必須按以上規定進行認真考評,不得弄虛作假,如有違反者,取消其升級資格。
八、水利電力部
1.在考核年度和申報期間內,未發生由于本企業責任而造成的結構倒塌、設備損壞等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未發生由于本企業責任而造成的火災、爆炸等一次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及以上的重大經濟損失事故;或兩次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及以上至10萬元以下的較大經濟損失事故。
2.在考核年度和申報期間內,屬本企業責任而發生的因工死亡率和因工重傷率應符合下列考核指標的規定:
因工千人死亡率不超過0.2;
因工千人重傷率不超過0.5。
以上兩項指標,如果在考核年度內超過上述規定,可連續上推兩年(包括考核年度在內三年)進行綜合平均考核,如不超過指標規定,可以定為符合標準要求。
九、鐵道部
鐵道部企業升級人身安全考評指標。
十、中國民用航空局
1.民航運輸企業申報國家二級企業,其飛行安全指標為:(1)每萬運輸飛行小時機毀或機毀人亡事故(即現行的二等、一等飛行事故)發生率為0.025;(2)每億客公里旅客死亡人數為0.08;(3)每萬通用航空飛行小時機毀人亡事故(即現行一等飛行事故)發生率為0.09。凡超過上述指標者,不得申報國家二級企業。考核時,擬連同考核年度前10年的安全情況進行綜合衡量。
2.在申報國家二級企業的考核年度和申報期間,凡發生責任性運輸飛行等級事故(含一二三等事故),通用航空二等含以上事故、劫機和破壞事件,以及因管理不善發生在生產工作崗位上的千人死亡率超過0.1‰,或五萬元(含5萬元)以上無人員死亡的重大地面事故二次以上,十萬元(含10萬元)以上無人員死亡的重大地面事故一次以上,不得升級。
3.凡已進入國家級的企業發生上述事故,達不到安全生產指標要求的,由民航局提出警告,限期整改。一年內仍達不到安全指標的,撤銷其國家級企業的稱號。發生運輸飛行機毀或機毀人亡的重大事故,立即撤銷其國家級企業的稱號。
十一、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
1.因工年千名職工死亡率為0.07‰。
2.因工年千名職工重傷率為0.2‰。
3.一次性直接經濟損失不得超過十五萬元。
上述三個條件,企業有一項達不到者,即取消申報資格。
十二、林業部
1.林業國營木材采伐運輸企業安全考評指標為職工千人死亡率,四川、陜西兩省為0.3‰;其它省、自治區均為0.15‰.
2.林業國營木材加工、林產化工、機械制造、基本建設企業,按照全國加強企業管理領導小組等部門聯合發出的全企管(1988)1號《關于企業升級中考評安全問題的暫行規定》中有關規定進行考評。
3.千人死亡率超過規定的企業不能升級。企業職工因工死亡控制人數取整數計算。國營木材采運企業上年度無死亡事故的,千人死亡率可與上年度累計合并計算。
4.任何企業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重大傷亡事故,即不能升級。
十三、中國汽車工業聯合會
企業升級中安全考評的綜合指標擬定為千人死亡率為0.06‰;千人重傷率為0.35‰。
十四、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
1.油田、勘探企業(從事石油鉆探與開采的企業,即各石油管理局、勘探局)
千人死亡率≤0.013
千人率≤0.35
2.物探、管道和運輸輔助企業(包括: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石油管道局、石油運輸公司)
千人死亡率≤0.09
千人重傷率≤0.25
3.基建施工、機械廠等企業(包括一六七八工程公司,石油機械制造,加工廠)
(一)6000人至2000人的企業
企業在升級考核年度和申報期間發生死亡事故,致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或重傷事故三人以上(含三人),原則上不能升級。但死亡一人,并且符合下述情況之一者,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護監察機構核實確定,出具證明,可以不影響升級;
(1)傷亡事故不是發生在生產工作崗位,確屬偶然,并非管理不善;
(2)甲方企業暫時性派到乙方企業幫助工作,發生死亡事故,責任不屬于甲方,應由乙方負責的。
(二)2000人以下的企業
(1)企業在升級考核年度和申報期間,不得發生死亡事故和上述1、2兩條之情況。
(2)企業在升級考核年度和申報期間重傷事故不得超過兩人(含二人)。
4.關于上述安全考核指標的說明
(一)企業在統計計算千人死亡、重傷率時,只取兩位小數。小數點后面的第三位數,按照四舍五入的計算方法進行處理。如某企業的千人死亡率0.145則該企業的千人死亡率應將0.005收上為0.15,如果0.144,則舍去0.004,為0.14。
(二)在物探管道、運輸企業中,當企業人數不足一萬,按千人死亡率考核指標計算死亡不足一人、重傷不足三人時千人死亡率和千人重傷率的計算,可以將前兩年的千人死亡率和千人重傷率與本年相加,取其平均值,并結合該企業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考核。如果安全管理好,指標又未超過,則可準予升級。
(三)企業實際千人死亡率在考核指標的60%以下,而千人重傷率未超過考核指標的40%,且該企業的安全管理比較好,亦可升級。
十五、交通部
1.總則
(一)根據國務院國發【1987】53號《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緊急通知》的精神和全國企業管理領導小組、原國家經濟委員會和勞動人事部【1988】1號《關于企業升級中考評安全問題的暫行規定》的有關要求,結合交通行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適用于交通行業獨立核算,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企業、單位)。
(三)本規定所考核的企業、單位的職工傷亡事故,必須符合國家的《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國家計委、國家統計局、勞動部對《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的問題解答、說明,以及勞動部勞字【1988】87號《職工傷亡事故統計問題解答》的要求。原始資料必須完整準確。
(四)交通行業企業升級中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指標是國家級企業的主要考評指標,具有否決權。
2.考核指標
(一)行業分類和千人死亡率、千人重傷率累計考核指標(見附表)。
(二)符合 規定考核指標的企業、單位。在升級考核年度和申報期間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重大傷亡事故,該企業不得升級。
(三)屬于千人死亡率、千人重傷率累計考核指標附表序號所列1-10的行業中的企業,其六千人以下(含六千人)兩千人以上(不含兩千人)的企業、單位,在升級考核年度和申報期間,發生死亡一人(指死亡超指標,重傷符合指標),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護監察機構核定,出具證明,可不影響該企業升級。
①該企業、單位在此次事故前已連續三年無職工傷亡事故;
②非生產崗位發生的死亡事故;
③非本企業、單位的責任造成的死亡事故。
(四)兩千人以下(含兩千人)的企業、單位,在升級考核年度和申報期間無死亡事故,但重傷一人(指重傷超指標),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護監察機構核定出具證明,可不影響升級:
①該企業、單位在此次重傷事故前已連續三年無重傷事故;
②非生產崗位發生的重傷事故;
③非本企業責任造成的重傷事故。
(五)經勞動保護監察機構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并指令限期整改而又沒有如期整改的企業單位,根據其對不安全隱患的預整改程度,評定其升級與否:
①在計劃整改之中,并且已有實施方案,給予寬限整改期,允許企業、單位升級;
②雖有整改計劃,但無實施方案,可延緩企業、單位升級期;
③無整改計劃的企業、單位,不得升級。
(六)未發生傷亡人員的重大經濟損失事故,按交通部有關規定執行。
(七)已進入國家級的企業,發生工傷事故,達不到安全生產指標要求的,由審批單位提出警告,限期整改。一年內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指標的,撤銷其國家級企業的稱號。發生特大事故的,立即撤銷國家級企業的稱號。
3.附則
(一)企業、單位升級考評工作,須有行業人事勞動部門和地方勞動部門參加。
(二)本規定由交通部負責解釋。
(三)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過去沿用的安全生產指標同時廢止。
千人死亡率、千人重傷率累計考核指標表(略)
十六、農業部
水產行業捕撈企業升級安全考評指標:
萬噸魚死亡率指標為0.4;
萬噸魚重傷率指標為1;
十七、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軍需生產管理部
鑒于全軍企業工廠,難以制訂統一的標準。我們意見,凡升國家級企業的軍隊工廠均按國家各部、委制訂的同行業安全指標考評。各部委安全指標未包括的部分行業工廠即按全企管【1988】1號文件中的其它條款規定進行考核。
十八、輕工部
按全企管【1988】1號文件中的條款進行考核。
十九、中國煙草總公司
根據煙草行業的情況,總公司不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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