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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金屬非金屬礦山領域“六打六治”
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集中開展“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部署,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嚴格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和嚴厲追責的“四個一律”執法措施,集中打擊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無證開采、無資質施工和采掘工程層層轉包、違規分包等行為,重點整治圖紙造假、圖實不符等問題,進一步落實非煤礦山“雙十條”規定,大幅減少因非法違法行為造成的金屬非金屬礦山事故,促進全國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重點打擊對象
1.安全設施設計未經安全監管部門審查批準擅自開工、安全設施未經安全監管部門驗收合格擅自投入生產的建設項目。
2. 無證、證照不全或過期從事生產的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
3. 將勘探、建設、生產、閉坑等工程施工作業發包給無相應資質施工隊伍的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
4. 違反規定層層轉包、分包的金屬非金屬礦山采掘施工企業。
三、重點整治內容
(一)地下礦山。
1.開拓系統縱投影圖、通風系統圖、井上井下對照圖、避災路線圖等測繪不及時、填繪不準確,圖紙造假,圖實不符的。
2.機械通風系統不完善的;未按規定配備自救器和便攜式氣體檢測報警儀的;井下避災路線和安全標志不全、安全出口不暢通的。
3.礦區范圍內采空區情況不掌握或不清楚,未及時填繪圖紙、監測及治理的;井深超過800米的礦井未安裝地壓監測系統的。
4.未按照規定時限強制淘汰19項禁止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的。
5.礦區范圍內的水文地質情況不清,沒有礦區水文地質圖或圖紙不準確的;探放水制度、防治水措施及水害應急救援措施不落實的。
(二)露天礦山。
1.地形地質圖、水文地質圖、防排水系統圖、采場開采現狀圖、排土場現狀圖等測繪不及時、填繪不準確,圖紙造假,圖實不符的。
2.相鄰的小型露天采石場采礦許可范圍之間最小距離小于300米的。
3.沒有按設計嚴格控制邊坡參數,未對邊坡穩定性進行監測的。
4.小型露天采石場沒有按設計自上而下分臺階分層開采的;沒有按設計嚴格控制臺階(分層)參數。
5.排土場沒有進行專門地質勘探的;不按設計進行排土的,排土場階段高度、總堆置高度等參數設置不合理的。
6.沒有爆破設計或不按設計進行爆破作業的;未經批準采用淺孔爆破作業的;使用爆破方式進行二次破碎的。
(三)尾礦庫。
1.將尾礦庫勘察、設計、安全評價、施工、監理等作業發包給與應具備資質單位不符的。
2.尾礦庫周邊環境、平面布置、排洪設施、尾礦壩圖紙造假,圖實不符的。
3.未安裝安全監測設施的,在線監測系統運行不正常、不可靠的。
4.未編制年度、季度作業計劃,未嚴格按照作業計劃生產運行,超設計排放尾礦的;擅自加高尾礦庫壩體的。
5.未及時履行閉庫程序的;未履行相關手續回采利用尾礦的。
四、工作安排
專項行動從2014年8月開始,到12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自查自糾階段(8月)。
1.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部署開展金屬非金屬礦山領域“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落實責任,明確目標、時限、計劃。
2.各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要組織技術人員或聘請專家,對照整治內容全面開展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責任、資金、措施、時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自查自糾工作完成后,要形成總結報告。
(二)集中打擊整治階段(9月-11月)。
1.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在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轄區內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檢查,督促礦山企業及時整改排查出的問題。對轄區內金屬非金屬礦山采掘施工企業承包工程情況進行檢查,嚴肅查處違反規定層層轉包、違法分包問題。
2.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采取突擊檢查、重點抽查、“四不兩直”等方式,開展暗查暗訪,掌握“打非治違”開展情況、企業自查自糾情況,推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
(三)鞏固深化階段(12月)。
1.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采取“四不兩直”方式,開展暗查暗訪,對活動開展不力的地區進行約談。并組織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開展異地交叉檢查執法,促進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
2.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總結成果,于12月31日前將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一司。
五、工作要求
1.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要高度重視自查自糾工作,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成立企業主要負責人、專業技術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組成的自查自糾工作領導機構,制定方案、明確分工、落實責任。要組織技術人員或聘請專家對照整治內容,特別是“雙十條”規定,全面開展自查,認真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要對礦山和尾礦庫所有圖紙進行一次專門梳理,及時測量、填繪,全面真實反應礦山和尾礦庫狀況。
2.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切實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及時部署開展專項行動,明確時間、步驟,細化內容、要求,并抓好部署和落實。要嚴格執法,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并廣泛開展警示教育。要暢通舉報渠道,鼓勵群眾舉報非法違法線索,并嚴格落實舉報獎勵制度。要實施“黑名單”制度,在項目審批、核準、用地審批、銀行貸款等方面嚴格限制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并在各類考核中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確保專項行動工作取得實效。
3.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切實解決 “五個了之”現象,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深入開展專項行動。對專項行動組織開展不力或行動期間事故多發的地區,逐級開展約談警示。對發生特別重大事故或發生2起以上重大事故的地區,約談省級人民政府分管負責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