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慶市水利局,各派出機構,大壩安全監察中心,全國電力安委會各企業成員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水電站大壩安全監督管理,壓緊壓實電力企業大壩安全主體責任,按照《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7號)、《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5年第21號)、《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5年第23號)等規定要求,現將電力行業718座注冊登記和登記備案的水電站大壩(以下簡稱大壩)運行單位及主管單位的安全責任人名單予以公布。
各電力企業要進一步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壓緊壓實電力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大壩安全責任體系和應急工作機制,強化大壩運行全過程安全管理,確保大壩運行安全,防范大壩安全事故發生。安全責任人發生變更的,要及時向國家能源局大壩安全監察中心報告(聯系方式:0571-56626142)。
附件:2026年全國注冊登記和備案水電站大壩運行單位和主管單位安全責任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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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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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布2026年全國水電站大壩管理單…
電力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及治理監督…
關于切實做好2026年電力行業防汛抗旱…
關于完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實施…
小型水庫建設管理辦法
能源行業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
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管理實施細則…
關于開展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工程安全質…
電力線路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
電氣安全管理規程
電氣安全工作規程
電力電纜運行規程
電力安全隱患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廢止】
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
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導則
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