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患排查治理標準主要內容
隱患排查治理標準
隱患自查自報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本單位隱患排查制度組織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定期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向相關部門上報。自查自報解決企業主體責任落實載體的問題,明確了企業“管什么、怎么管”和政府部門“查什么、怎么查”,實現了隱患排查治理監管工作的全覆蓋、全過程管理。
隱患排查治理標準是依據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結合生產經營單位的行業特點,摘錄出違反上述法律、法規、標準、規章等條款的,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通過隱患列舉描述項實現對特定類型生產經營單位隱患的歸納。
作為隱患排查治理標準的核心內容,首先需要對隱患進行合理分類,分類既是對分散于眾多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中隱患描述項的歸納、提煉,又是隱患排查治理標準核心內容組織的關鍵。隱患分類既方便于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隱患自查自報工作,又有利于政府部門對生產經營單位的隱患分布進行統計分析。
相對于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而言,隱患排查治理標準是其內容的具體化,在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中,在隱患排查和治理方面只提出了基本要求和原則性規定,而在隱患排查治理標準中,隱患描述項更加詳實、細致、可操作性強。由此可見,隱患排查治理標準是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的進一步細化和深化,能夠為企業開展隱患自查自報工作提供詳細的指導。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分類原則
(1)唯一性原則。即一種隱患的特征只能用一種分類來解釋,而不能既屬于這一類別,又屬于那一類別,以至在不同的類別中重復出現。這是隱患分類最基本的原則,也是隱患分類必須遵循的原則。
(2)通用性原則。即任何一種隱患都要有所歸屬,按其主要標志劃歸于相應的類型之中,分類的結果必須把全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包括進去,沒有遺漏。
(3)穩定性原則。即隱患的分類應滿足今后一段時期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需要,不能因為安全生產監管方式的改變而改變。
(4)可擴展性原則在隱患類別的擴展上預留空間,保證分類體系有一定彈性,可在本分類體系上進行延拓細化。在保持分類體系的前提下,允許在最后一級分類下制定適用的分類細則。
建議隱患分類
根據隱患的分類原則,結合隱患排查實際工作情況,從現場操作方面對隱患進行分類,將隱患劃分為基礎管理和現場管理兩部分。同時為了兼顧隱患的統計分析工作,了解隱患的分布情況,以便更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制定相應的對策措施,將基礎管理和現場管理又細分為24小類。(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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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患排查治理內容基礎管理類
基礎管理類隱患主要是針對生產經營單位資質證照、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安全生產投入、應急救援、特種設備基礎管理、職業衛生基礎管理、相關方基礎管理、其他基礎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1)生產經營單位資質證照類隱患
生產經營單位資質證照類隱患主要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消防驗收報告、安全評價報告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問題和缺陷。如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過期等。
(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人員類隱患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人員類隱患主要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未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的特點,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或標準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如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未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且僅配備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安全生產責任制類隱患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或標準要求,建立并完善適合本單位生產經營的特點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的規模,安全生產責任制涵蓋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車間主任、班組長、崗位員工等層級的安全生產職責。其中,生產經營單位至少應包括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崗位員工三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或責任制建立不完善的,屬于此類隱患。
(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類隱患
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點,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設備和設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危險作業管理制度,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隱患排查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其他保障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規章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缺少某類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是某類制度制定不完善時,則稱其為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類隱患。
(5)安全操作規程類隱患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或標準要求,建立并完善適合本單位生產經營的特點的操作規程。生產經營單位缺少崗位操作規程或是崗位操作規程制定不完善的,則稱其為安全操作規程類隱患。
(6)教育培訓類隱患
安全教育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崗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設備、設施、工具、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維護和保管知識,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識和應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識,生產安全事故案例等。生產經營單位教育培訓包括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以及特殊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如有限空間作業),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滿足培訓時間、培訓內容的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未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或是在培訓時間、培訓內容不達標的,稱其為教育培訓類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