⑶、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由安技處提交公司“安委會”加重處罰。
a)領導違章指揮的,發現一次免其當月獎金并參加培訓二周。
b)由于違章指揮而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對違章指揮的領導給予免職處分,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c)月度內部門出現操作者違章三人次的,公司通報部門主要領導、主管領導,并免當月獎金,超過5人次的主要領導、主管領導掛職一個月。
d)出現一起輕傷責任事故的,對主要領導、主管領導罰款500元。
e)部門出現一起重傷責任事故:主管領導掛職三個月,安全員免獎1個月。
f)部門一季度內連續發生2起重傷責任事故的,對其主管領導給予掛職6個月或免職處分。
g)操作者嚴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下崗培訓三個月。
h)操作者發生一起輕傷責任事故的,違章者待崗半年。
i)操作者發生一起重傷責任事故的,視情節輕重待崗1-2年。
⑷、對違章單位和個人,在給予經濟處罰的同時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懲處。
⑸、部門和個人應從確定罰款之日起向企策部交納罰款,逾期不交,每天加罰10%。
⑹、罰款統一由企策部管理,作為安全獎勵專用基金。
4、相關程序、文件
外單位進廠施工安全管理規定:附錄(A)(標準的附錄)
附錄A
(標準的附錄)
外單位進廠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鑒于目前外單位來廠施工人員較多,管理難度較大,為確保安全生產,減少事故隱患,杜絕工傷事故的發生,特對有關管理規定重申如下:
A1各施工單位在現場施工時應遵守股份公司的所有安全規章制度,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服從我公司主管部門、施工所在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的指揮。與所在車間搞好配合作業,不得私自改變作業區域和作業時間,不能無故影響我公司的正常生產。
A2每個施工單位,必須有現場安全監護人員,對危險作業場所要做出明顯的圍欄,并有明顯的警示標志。
A3施工現場的停、送電必須在辦理有關手續后由公司主管地段的電工進行。施工單位不能自行在我公司主電源線上接線和拉閘停電。斷電檢修必須掛相應的警示標志,嚴禁帶電冒險作業。
A4施工動火時必須到企策部辦理動火手續,準備必要的滅火器材,持動火證動火。動火證一次一開,過期作廢。
A5現場施工的電工、電焊工、司機、架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有效證件)上崗。
A6現場需接臨時線的,必須到制造部辦理臨時用電手續,并按照規定掛牌安裝、定期拆除。臨時電源必須有總開關,并安裝漏電保護裝置。保護用熔斷器必須與設備負荷匹配。
A7對以上1-6條規定,發現違章一次罰款200-1000元。對造成其它嚴重后果的另行從重處罰。
A8進入車間必須戴安全帽,不允許穿拖鞋、短褲,不允許光背上崗。違者每人次罰款50元。
A9進入公司內部嚴禁吸煙。違者按照公司有關規定處罰。
A10以上規定由安技處監督執行,對不服從管理的單位,企策部有權令其停工整頓,嚴重者驅逐出廠。
公司安全標識牌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
三違行為管理制度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制度
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獎罰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崗位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生產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