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安全環保科及各級領導職責、權限
??????? 有權隨時檢查用火作業,如發現違反用火管理標準或用火有危險時,有權停止用火作業,收回用火作業票,并根據違反用火管理制度的情節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
??????? 8? 用火管理界限的劃分
??????? 8.1? 原則上,負責辦理用火作業票的單位負責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和指派現場監護人;誰的設備、管線用火,誰負責辦理用火作業票;在誰的區域內用火,誰負責辦理用火作業票。
??????? 8.2? 對于新增加無產權歸屬的管線、設備用火,在誰的裝置區域內,誰負責辦理用火作業票。廠區各條公路及兩側、無人管理區域新增管線設備、熱電廠庫房、食堂、浴室、環衛隊或其它需要用火時,由施工作業單位提出申請,并指派現場監護人,由安環科負責辦理用火作業票,會同周圍20米內相鄰單位共同落實防火措施并會簽有效。相鄰單位要加強巡檢,遇危及安全生產或安全用火作業情況時,應立即通知停止用火作業,用火人接通知后必須立即停止用火作業。
??????? 8.3? 各生產裝置區域內鉗工房、變配電室、電工值班室、儀表工值班室、化驗分析室內等需要用火時,由上述單位提出申請,指派現場監護人,并落實用火綜合安全措施,用火作業票由生產車間會簽有效。
??????? 8.4? 廠區內非本廠庫房、食堂、浴室、環衛隊等需要用火時,由上述單位提出申請,指派現場監護人,并落實用火綜合安全措施,由用火點所在廠用火管理部門負責辦理用火作業票。
??????? 8.5? 任何單位要在油品罐區、瓦斯罐區等要害生產部位用火時,用火作業票由上述要害生產部位管理單位負責辦理,并組織落實用火安全措施。其它任何單位簽出的用火作業票均無效。
??????? 8.6? 用火點在距其它裝置15米以內,對該裝置安全生產可能有威脅時,該裝置所在單位技術人員要確認用火綜合安全措施,并在用火作業票上簽字,必要時加派監護人。
??????? 8.7? 設備所屬單位到另一單位所轄區域施工用火時,由產權單位提出申請,填寫用火作業票,經所轄區域單位負責人審查會簽,雙方共同落實防火措施,各派一名監護人,按用火級別審批后,方可用火。
??????? 8.8熱工車間在工藝車間管轄區域內動火作業由工藝車間簽發用火作業票(熱工車間所屬的電源箱、控制柜內等動火除外)。
??????? 8.9 廠內檢維修的臨時用電,電管部門必須根據批準合格的臨時用火作業票,給予辦理用電手續。
??????? 9 用火分析及合格的標準
??????? 9.1 用火分析應由有資格的分析人員進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裝置、容器、管道、儲罐、閥室、管溝等部位及其它認為應進行分析的部位用火,用火作業前必須進行用火分析;
??????? 9.2用火分析的取樣點應由用火所在單位安全人員負責提出;取樣點要有代表性,特殊用火的分析樣品(采樣分析)應保留到動火結束。
??????? 9.3如果使用便攜式可燃氣體報警儀或其它類似手段進行分析時,檢測設備必須經有檢測資質單位標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內;被測的可燃氣體或可燃液體蒸氣濃度應小于其與空氣混合爆炸下限的10%(LEL);
??????? 9.4 使用色譜分析等分析手段時,被測的可燃氣體或可燃液體蒸氣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V/V)時,其被測濃度應小于0.5%;當被測的可燃氣體或可燃液體蒸氣的爆炸下限小于4%時,其被測濃度應小于0.2(V/V)%;
??????? 10? 用火的基本原則和綜合安全措施
??????? 10.1在存有可燃物料的設備、容器、管道上用火,須首先進行退料及切斷各種可燃物料的來源,徹底吹掃、清洗置換并將與之相連的各部位加好盲板(無法加盲板的部位應采取其它可靠隔斷措施),防止可燃物料的竄入或火源竄到其它部位,并應采樣分析;分析合格后超過一小時后用火,需重新采樣分析。盲板要符合壓力等級要求,嚴禁用鐵皮或石棉板代替。
??????? 10.2在油罐、油箱、瓦斯分液罐或其它存有可燃介質的有限空間內用火,在將其內部物料退凈后,應進行蒸汽吹掃(或蒸煮)、氮氣置換或用水沖洗干凈,然后打開上、中、下部人孔,形成空氣對流,或采用機械強制通風換氣,嚴防出現死角。
??????? 10.3 正常生產的裝置和罐區內,凡是可用可不用的火一律不準用火;凡能拆下來的一定要拆下來移到安全地點用火;節假日原則上禁止用火,對必須的用火作業,須將用火作業等級相應提高一級(僅適用于一級用火,二級用火和固定用火等級不變)。裝置、單元或設施停工排料吹掃期間禁止各類用火。用火級別按照從高到低依次是特殊、一級、二級,認定有爭議時按照級別高的執行。
??????? 10.4高處用火(含在多層構筑物的二層及其以上用火)必須采取防止火花濺落的措施,并對火花可能發生濺落的措施確認。風力五級(含)以上停止室外的高處用火,六級以上停止室外一切用火。
??????? 10.5? 離用火點30米內不準有液態烴泄漏;半徑15米內不準有其它可燃物泄漏和暴露;半徑15米內生產污水系統的漏斗、排水口、各類井、排氣管、管道等必須封嚴蓋實。用火現場5米以內應無無積水、無障礙物,便于在緊急情況下施工人員迅速撤離。在泵房、機房、廠房等場所用火,必須保證2個以上應急通道,并保持暢通。
??????? 10.6? 用火前要對用火現場的移動及固定式消防設施全面檢查,確認完備后方可用火。必要時應配消防車保護。
??????? 10.7 用火完工后,由車間監護人對現場進行檢查,確認無火種存在方可離開。
??????? 10.8 一張用火作業票只限一處使用。特殊臨時用火、一級臨時用火作業票有效時間不超過 8 小時;二級臨時用火作業票不超過72小時,二級用火作業超過一天時,每天在開工前,應由用火人、監護人、安全監督共同檢查用火現場,核對安全措施,合格后方可用火。固定用火作業票不超過一年,固定用火票每半年由安全監督部門組織消防大隊等單位審驗一次。在用火作業票有效時間內,如用火作業條件發生變化,需要繼續用火作業應重新辦理“用火作業票”。
??????? 10.9? 裝置進行大、中修,因用火工作量大,對易燃、可燃和有毒物料均應徹底送至裝置外罐區,并加盲板與裝置隔絕。裝置內各部位均應徹底吹掃、清洗、置換,打開人孔,通風換氣。
??????? 10.10 儲裝氧氣的容器、管道、設備必須與用火部位隔絕(加盲板),用火前必須置換,保證系統氧含量不大于23.5%(體積)。
??????? 10.11? 進入有限空間內用火,必須同時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標準”。
??????? 11? 用火作業票
??????? 11.1? 用火作業票是用火依據,不得涂改、代簽,要妥善保管。
??????? 11.2? 一、二級臨時用火作業票(包括特殊用火)由申請用火單位存檔;固定用火作業票由審批部門存檔。
??????? 11.3? 公司實行統一印制的用火作業票。
??????? 11.4? 用火作業票存根保存期為一年。
??????? 12? 名詞解釋
??????? 用火單位:是指用火點所在單位或用火設備所屬單位;
??????? 用火作業單位:是指施工及檢維修用火單位或具體用火作業實施單位;
??????? 用火地點:是指用火點所在的裝置具體位置或區域名稱,對于環境條件、風險狀態、安全措施、監護條件、作業單位、用火等級、作業條件和內容相同,并在同一平面內劃定并標示明確的半徑不
??????? 大于10米的區域可視為一個用火地點,一張用火作業票僅限一個地點;
??????? 用火目的:是指用火作業的具體設施對象及作業內容、目的;
??????? 用火等級:是指按照標準劃分臨時用火作業票的等級,分為一級、二級和特殊;
??????? 用火時間:指開始用火作業到用火作業結束的連續時間;
??????? 用火種類:是指電焊、氣焊、切割、打磨等用火具體類別;
??????? 裝置項目負責人:是指負責簽發檢維修作業票的車間技術人員;
??????? 作業單位現場負責人:是指檢維修作業單位在用火作業期間工作項目具體組織、安排、負責的人員;
??????? 用火作業人、作業單位監護人:是指用火作業單位在現場的用火人員和監護人,必須具有合格有效特種作業證或安全作業上崗證;
??????? 車間監護人:是指負責用火現場監護的車間人員;
??????? 用火主管部門:熱電廠安環科是一級及特殊用火作業票的審簽部門;
??????? 申請用火單位車間領導:是指用火點所在單位領導(主任、副主任);
??????? 相關單位負責人:是指本裝置用火可能影響到的其他裝置或其它需要給予協助落實安全措施和監護的單位或設施所屬單位的領導或技術人員;
??????? 廠領導:是指熱電廠單位正職、主管生產副職或值班廠領導;
??????? 13? 檢查與考核
??????? 熱電廠安環科、安全監督(安全員)負責對所轄范圍的標準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 14? 相關紀錄
??????? 13.1? J 73--015--2005? 中國石油烏魯木齊石化公司臨時用火作業票
??????? 13.2? J 73--016--2005? 中國石油烏魯木齊石化公司固定用火作業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