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班組必須對當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逐一詳細記錄,對當班未完成急需處理的安全情況應逐一交待清楚,重點事項應反復強調,讓接班人員妥善處理。
2、對上一班交待事項,當班人員必須逐項進行處理,對不清楚內容應反復詢問明白,做好上班遺留工作。
3、對上一班遺留工作,當班如情況有變化,可靈活進行處理,但事后必須將處理過程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4、上下班交接時,必須在交接簿上簽字,注明時間,如出現差錯,便于查詢。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