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書記、區長的領導下進行工作,對當班的安全生產負責,是當班現場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者。
二、負責當班的安全、質量、任務完成。
三、負責開好當班的工前會,保證當班安全生產不出事故。
四、按時參加礦召開的班前會,及時準確地傳達礦值大班人員所按排的工作。
五、了解掌握全礦使用巷道的失修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或工區匯報。
六、加強責任心,堅守崗位,與職工同下同上,嚴禁遙控指揮。
七、積極組織,合理按排,努力完成礦和生產部門下達的維修任務,控制巷道失修率。
八、狠反“三違”,帶頭遵章,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