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電機車行車管理規定,遵章作業。
二、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堅守工作崗位,持證上崗。
三、嚴格按照規定乘坐電機車,乘坐的位置不準擋住司機視線,嚴禁將頭或肢體露出車外。巷道高度不夠、車燈亮度不夠或在規定不可乘坐的區域內都不得坐乘電機車。
四、必須等電機車停穩后方可上下車。
五、摘掛鉤時必須待車停穩后進行,使用摘掛鉤專用工具,嚴禁將頭或身軀伸入兩車之間。
六、推車時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一人推車,一次推一車,推車時注視前方,嚴禁放飛車。
七、每列車連掛車的數量不得超過規定。連車時,要認真檢查,嚴禁連掛連接裝置不完好或裝載不符合規定的車輛。
八、行車中要集中精力,加強了望,發現危險情況,立即發出停車信號。
九、運送人員時負責維持秩序,清點人數,制止違章乘車。
十、必須用哨聲或燈光信號指揮電機車司機開車。
十一、認真參加安全學習,提高自身保安能力。遵章守紀,無“三違”行為。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