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全礦安全生產調度,監督、檢查分管范圍內各部門、班組的安全工作;
2、負責對出入井人員的清點工作,發現情況必須立即報告;
3、對全礦安全生產人員進行考勤考核;
4、負責組織人員對礦井運輸系統的檢查與維修;
5、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與有關領導組織搶救人員或通知救護隊趕赴現場進行搶救,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的擴大,弄清事故情況及時上報;
6、參加全礦安全生產會議,做好安全生產調度工作,及時向領導匯報安全生產動態,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決議。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