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和其它法律、法規中有關礦山安全生產的規定。
2、負責建立、健全本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3、根據需要配備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
4、保證本單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5、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6、組織制定并實施礦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計劃。
7、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處理事故隱患。
8、及時、如實地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企業主管部門報告礦山事故,并積極組織搶救。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