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安全環保方針、政策、遵守礦規礦紀。
2、協助領導開展安全環保宣傳教育活動,具體指導現場安全文明生產工作。
3、監督檢查職工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
4、監督、檢查、解決安全環保問題,遇特殊情況,有權責令停產整頓,并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5、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提出防范措施并監督實施。
6、經常研究、分析傷亡事故案例,指導操作人員防止傷亡事故。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