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保障安全生產的要求,對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及制度及時修訂并完善。
2、按照國家和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相關的規章制度并組織貫徹實施。
3、參與起草、審核企業重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4、定期對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配合集團公司有關部門,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職工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與責任意識。
6、發生安全事故后,配合有關部門積極采取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協調處理安全事故后的善后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