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總工程師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全廠生產技術管理工作。
2. 協助總工程師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技術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上級的安全指令、決定和規定。
3. 組織編制生產過程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并組織貫徹落實。
4. 參加生產例會,解決生產中遇到的安全技術問題,排除生產中的安全隱患。
5. 負責對生產過程中遇到的安全技術難題進行研究,提出技術方案和措施。
6. 負責組織推廣安全新技術、安全新材料和安全先進經驗,參與組織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崗位安全競賽活動及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7.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協助廠長及總工組織搶修、搶救,負責提出事故的搶救方案和措施。
8. 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追查工作,組織有關技術力量對事故進行技術分析、鑒定,并提出安全整改方案,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9. 在對新設備、新系統、新產品、新項目進行推廣研究的同時,將安全問題一同進行設計、一同進行施工、一同進行驗收。要不斷改進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采用先進技術,改善作業條件。
10.參加安技措管理工作,組織提出措施方案、措施設計、可行性及經濟效果的研究及審查。參加安技措工程施工過程的檢查及竣工和驗收。
11.參加廠組織的安全標準化大檢查,及時向分管廠長報告分管范圍的安全情況。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