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是從機電科領取的防爆設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并在入井之前,必須由設備管理員、井區機電段進行檢查試驗。凡是未經檢查試驗的防爆設備任何人不得強制下井,確保入井三關。
2、檢查駙驗收合格,交接手續辦清后,方可入井。
3、設備凡是缺件、少件、失爆、接線工藝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井。
4、下井安裝使用前,必須由專職的管理人員進行驗收,進行空載和重載試驗,各種自動保護靈敏可靠,方可交接,投入使用。
5、安裝驗收時,驗收人員必須認真檢查是否有缺件或有接觸和重載試驗,各種自動保護靈敏可靠,方可交接,投入使用。
6、防爆設備從驗收投入使用之日起,使用單位要認真對設備運轉作好記錄,并按驗收交接情況進行維護。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