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礦井爆破作業時,爆破工、班組長、瓦斯檢查工在裝藥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認真檢查爆破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當瓦斯濃度超過1%時,嚴禁爆破。
2、爆破時瓦檢員必須檢查起爆點的瓦濃度,符合要求方可起爆。
3、爆破前,爆破工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由班組長派人警戒,下達爆破命令,瓦斯檢查工在檢查瓦斯、二氧化碳等濃度符合規定后,再將自己攜帶的爆破牌交給爆破工,由爆破工發出爆破信號進行爆破。
4、放炮后,瓦檢員和放炮員、班長要按規定對炮后情況進行瓦斯檢查和爆破效果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才能允許工人作業。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