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礦長領導下,對防治水工作負全面技術責任。
??? 2、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技術政策和規定,必須嚴格按照《礦井水文地質規程》等有關規定的要求,組織技術部門全面完成各項防治水工作任務,積極開展好各項水文地質工作。
??? 3、組織編制井下防治水年、季、月的工作計劃,并付諸實施。
??? 4、必須做好采區、工作面水文地質探查(補充勘探)工作,選用鉆探和水文地質試驗等手段,查明構造發育情況及其導水性,主要含水層厚度、巖性、水質、水壓、富水性以及隔水層巖性和厚度等。組織分析礦井水文情況,掌握礦井涌水動態和變化規律,參加解決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
??? 5、負責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開防治水技術例會,定期組織礦井防治水專項檢查。
??? 6、健全地下水動態觀測網,應對所有的影響安全生產的充水含水層布設水文觀測孔。積極推廣先進的水位自動觀測技術,以獲得準確豐富的水位資料。組織開展地表水體、降雨量的調查觀測工作,負責井下各觀測點的涌水量觀測工作,并將觀測結果建立涌水量觀測臺帳。
??? 7、組織礦防治水相關方面技術競賽,積極推廣先進經驗,開展技術革新,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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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