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識別生產活動過程中的危險源,制定有效的管理標準和管理措施。
2.各車間根據實際情況負責組織對危險源管理標準、管理措施的制定、評審和培訓,并組織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3.作業規程由車間技術人員負責編制,在編制過程中要充分考慮作業過程中的危險源,在規程中要制定控制危險源的管理標準和管理措施。
4.當作業場所、生產工藝、技術設備、工作任務等發生變化時,各車間技術員必須組織現場作業人員進行危險源的辨識,并制定通過審批的管理標準、管理措施,否則不準施工。
5.各車間風險管理小組成員,負責本車間生產活動、服務中的危險源辨識,分級分類、培訓、對危險源的日常監測。
6.廠部負責風險管理工作計劃的制定,并負責監督指導及風險管理要素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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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