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礦總工程師和調度室主任的領導下,積極開展生產調度、技術管理、資料統計和安全檢查工作,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等規定。
2、協助主任制定本科室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3、認真做好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及各類記錄、臺帳的歸檔工作,積極協調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各類問題,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4、經常深入現場,及時掌握生產動態和協調現場存在的各種問題。
5、積極參加計劃會、隱患排查會及事故分析會等,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6、嚴格堅持調度24小時值班制度。當發生人身或重大非人身事故時,積極組織調度人員做好各類記錄,并隨時向領導匯報。
7、搞好礦井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管理,及時組織解決現場存在的問題,確保檢測系統運行正常、數據準確。
8、協助主任搞好調度和監測監控人員的安全學習和業務技術培訓,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