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在礦長的領導下,全面掌握全礦安全生產動態;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2、經常深入下現場,及時了解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及生產動態情況,發現異常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并采取相關措施;積極主動協助區隊解決安全生產和工程質量中的問題和事故隱患;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3、積極參與礦組織的安全質量大檢查,對查處的問題協助各專業部門下達整改計劃;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4、貫徹執行上級和本礦領導有關生產方面的通知、指示,做好上傳下達;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5、認真做好煤礦安全生產的調度工作,及時將有關情況向領導匯報;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6、按時參加安全生產會議,并形成會議紀要,督促各部門落實;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7、負責煤礦各類調度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8、負責事故情況的匯報和匯總工作,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200元。
9、負責事故搶險的綜合調度并做好應急救援的協調;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0、負責礦井通訊、監控、人員定位等系統的運行管理以及各類信息的匯總、報告;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1、負責各類生產報表的報送等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200元。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