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輻射防護監督
1.1輻射防護監督管理組織機構
?1.2輻射防護保證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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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輻射防護職能部門職責
1.3.1質安部職責
技術部是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設專職安全員負責檢測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地方和上級部門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做好放射工作人員防護知識及法規教育。
(2)遵守國家放射工作許可證登記制度,及時做好《輻射工作安全許可證》的核查與換發工作,組織射線作業人員參加省環境保護部門舉行的放射安全和防護知識教育培訓及專門體檢。
(3) 建立放射人員健康檢查檔案。定期組織放射人員進行健康檢查。
(4)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5)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審批制度。
(6)建立健全各級人員的安全職責。
(7)建立健全射線操作規程。
(8)放射設備的增置和報廢嚴格按設備管理程序執行。
(9)對放射工作人員的健康防護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
(10)調查處理放射事故。
(11)檢查落實危險性放射標志在放射場所的設置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好放射工作人員防護用品和保健標準。
(12)落實職工療養休假制度,開展好劑量監測工作,保證放射人員受照劑量控制在國家標準范圍內。
(13)落實操作規程和放射防護制度,經常督促檢查,并實行獎罰制度。
(14)定期對放射場所進行放射防護安全檢查與監測,γ源在外埠工地必須放置在安全可靠地方,并經當地安全、保衛和防疫部門批準,探傷項目負責人負責保管,做好日檢和巡檢工作。
(15)定期組織召開放射防護工作會議,討論并解決放射防護工作出現的新問題。
1.3.2檢測部職責
??? (1)加強對射線裝置的使用管理,及時做好維修保養工作,對設備的運行狀況和完好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2)負責對輻射設備的管理。
(3)協助做好射線裝置輻射事故的調查處理。
1.4輻射安全防護崗位職責
1.4.1總經理職責
(1)全面負責檢測公司的安全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射線作業和防護法規。
(3)組織安全管理評審,監督檢查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4)保護射線作業人員的身體健康。
1.4.2主管安全副經理職責
(1)受總經理委托負責輻射防護管理工作。
(2)宣傳貫徹國家法律法規和射線防護標準,并監督檢查探傷人員執行情況。
(3)組織有關人員制定射線防護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4)審批輻射防護措施。解決輻射防護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5)組織輻射事故的調查處理,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方案。
(6)審批輻射防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1.4.3專職安全員、安全保衛職責
(1)宣傳貫徹國家法律法規和射線防護標準,并監督檢查探傷人員執行情況。
(2)負責編寫輻射防護管理制度、HSE管理程序、員工的安全職責以及危險源辯識與控制并落實輻射防護制度和措施。
(3)教育員工嚴格遵守輻射防護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輻射防護用品。
(4)經常深入輻射工作現場,監督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糾正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令其停止工作,并給以經濟制裁。
(5)掌握輻射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建立檢測人員健康檔案,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
(6)負責輻射防護“三證”的復驗和換證工作。
(7)負責安全教育,組織員工的HSE教育和培訓工作,宣傳輻射衛生防護知識,提高輻射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增加自我保護能力,避免事故發生。
(8)堅持事故的“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輻射事故,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并報上級領導審批。
(9)負責日常檢查源庫、門衛的保衛工作,監督各單位貴重物品、設備、材料等防盜、防火工作。
(10)協助公司領導做好各單位“誰主管,誰負責;誰用工,誰負責”的工作,并進行監督檢查。
(11)根據輻射人員體檢周期,編制體檢計劃,并下發至檢測室、項目部,安排時間體檢。
(12)負責射線作業人員劑量監測,包括牌號編制、計劃及收發工作,監督、檢查佩帶情況。
1.4.4檢測部主任職責
(1)嚴格執行國家射線防護標準和公司輻射防護管理制度,對本部門全面工作全面負責。
(2)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本部門輻射防護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3)嚴格執行作業審批制度。對射線設備進行管理,負責同位素的出庫和入庫,并做到帳物相符,做到雙人雙鎖。
(4)組織輻射事故的調查處理。
(5)組織落實輻射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新進廠人員的教育。
(6)熟悉掌握全隊的施工現場輻射性防護情況。
(7)組織實施并且進行監督探傷人員嚴格執行射線探傷操作規程,。
(8)定期開展防護檢查,對檢查出的違章及隱患及時糾正和排除。重大隱患向經理匯報,請求解決。
1.4.5項目經理職責
(1)嚴格執行公司射線防護管理制度,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做好本項目的防護檢查和監督工作,及時糾正違章行為,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排除并上報,杜絕違章作業。
(3)嚴格執行射線探傷操作規程,并持證上崗,遵守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4)做好本項目人員的安全活動和班前安全講話。
(5)做好防火、防盜、防污染工作。
(6)嚴格執行《射線作業許可證制度》和射線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4.6射線檢測人員職責
(1)嚴格執行公司射線防護管理制度,對本崗位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射線檢測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相應資質后方可上崗操作,否則為非法操作。
(3)嚴格執行國務院《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環境保護部令第18號》和公司《輻射安全與防護管理制度》。
(4)嚴格執行射線作業許可證制度。未經許可決不進行射線作業。作業時拉好防護標志,并進行監護。
(5)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持證上崗,做好射線防護工作,防止輻射性同位素泄漏和丟失。
(6)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活動和學習。
(7)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排除和及時上報。
2.輻射工作管理
2.1輻射人員管理制度
2.1.1上崗審批制度
(1)從事輻射作業的人員進入公司后必須先進行安全基本知識培訓和射線防護專業培訓。
(2)射線作業人員必須參加省環境保護部門舉行的輻射安全和防護知識教育培訓,并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及經過專門體檢合格后,方可從事射線作業。
(3)辦公室專職安全員負責建立檢測人員健康及個人劑量管理檔案,負責檢測人員的定期體檢和休假的管理,組織檢測人員參加公司舉辦的輻射安全和防護知識教育培訓。
(4)射線作業人員每人配備一臺個人專用射線報警器,當有射線作業時報警器發出叫聲,隨射線的劑量率增加,報警器發出叫聲的頻率也增加,從而擔醒作業人員加強防護和盡早撤離。要妥善保管報警器。
2.1.2劑量監測管理制度
(1)加強領導,從各方面支持和督促放射工作單位做好此項工作。
(2)凡因工作需要接觸射線的人員都必須接受個人劑量監測。個人劑量監測為每三個月一次。
(3)建立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檔案,沒有個人劑量監測數據的放射工作人員的放射損傷,不能作職業病診斷。
(4)應當進行個人劑量監測的放射工作人員必須佩戴經省輻射環境保護部門所規定的個人劑量計。
(5)當放射工作人員受到事故或其它意外照射時,需要采取不同于常規個人劑量監測的特殊監測,應盡快地估算其劑量,以利確定受照的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對事故劑量進行較精確的估算,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輻射安全許可證發證機關。
(6)未進行個人劑量監測的,不予換發放射工作人員證,也不得開展放射工作。
(7)應當安排專人負責個人劑量監測管理,建立輻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檔案。個人劑量檔案應當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工作崗位、劑量監測結果等材料。個人劑量檔案應當保存至輻射工作人員年滿七十五周歲,或者停止輻射工作三十年。
(8)輻射工作人員有權查閱和復制本人的個人劑量檔案。輻射工作人員調換單位的,原用人單位應當向新用人單位或者輻射工作人員本人提供個人劑量檔案的復制件。
2.1.3培訓/再培訓管理制度
(1)通過對所有與輻射有關的工作人員提供適宜培訓,確保其能勝任本職工作,滿足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