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本單位放射源使用、轉讓和送貯等活動的管理工作,確保放射源從“搖籃到墳墓”期間的安全,制定放射源使用登記管理制度如下:
一、放射源的使用
1. 凡從事放射源操作的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環保部門組織的輻射安全與防護培訓,并取得證書。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放射源操作方法、要求。
2. 放射源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規章制度進行操作。涉及放射源取用的,由專人負責建立領取、使用、歸還記錄檔案。
3.每周對放射源進行巡查巡測,巡查巡測情況記錄存檔。
二、放射源轉讓
建立放射源管理和放射源登記臺賬。做到進出本單位的放射源數量相符,放射源購買、更新、處置(轉讓、送貯)時,要按規定辦理放射源轉讓批準、備案登記、許可證變更等手續。
三、放射源送貯
在放射源閑置或者廢棄后三個月內,按照廢舊放射源返回協議規定,將廢舊放射源交回生產單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若生產單位不能回收的,及時將廢舊或閑置放射源送省放射性廢物庫安全貯存。
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日期
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區衛生健康委主要職能職責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檢測評價管理制度
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文件…
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
員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責任制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