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和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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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防范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的進貨檢驗,避免不合格勞動防護用品而造成工傷事故,特制定本標準。
適用于公司內所采購的勞動保護用品入庫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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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勞動防護用品安全資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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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勞動防護用品供貨商,須提供物資樣品和相關的安全資質資料如下:
2.1.1勞動防護用品供貨單位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
2.1.2一般勞動防護用品,應有“產品合格證、產品生產許可證”。
2.1.3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應有“產品合格證、產品生產許可證、安全標志證、安全性能檢測檢驗報告”。實物上須有“安全標識”。
2.1.4進口的產品須提供國家有關部門的準用手續復印件及同批次的產品檢驗報告。
2.2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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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項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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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防護用品檢驗分:外觀檢驗和性能檢驗。本公司內部只做外觀檢驗;性能檢驗以出廠檢驗報告和國家檢驗機構報告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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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驗原則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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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檢驗時,原則參考安監部出具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資質審查意見》和物資招標樣品,進行比對檢驗。具體檢驗項目內容和要求,按照“第4.6條”進行檢驗。
4.2檢驗數量:“特種防護用品”按每批次數量不小于2%的比例(且不少于2件)進行抽樣檢驗;一般勞動防護用品按每批次數量不小于5%的比例(且不少于2件)進行抽樣檢驗。
4.3與原樣品有變更的,須重新按照要求辦理審查手續。
4.4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物上須有“安全標識”。
4.5有使用期限要求的,該產品的生產日期應在近3個月內。產品質量無缺陷、損壞,外觀合格,不得過期等。
4.6勞動防護用品外觀檢驗項目內容,詳見下表:
物資名稱 | 外觀檢驗項目及內容 |
安全帽 | 1、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識”;產品合格證; 2、有產品使用說明書,包括保質期(生產日期應在近3個月內); 3、帽襯、帽箍、吸汗帶、緩沖墊、襯帶、下頦帶、鎖緊卡等部件齊全,無破損,連接牢固;帽殼不得有碎片脫落; |
安全鞋:包括防砸鞋、絕緣鞋 | 1、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識”;產品合格證; 2、鞋幫、鞋底不得有撕裂、開膠現象; 3、足趾保護:鞋內保護包頭不能移動; |
安全帶 | 1、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識”;產品合格證; 2、有產品使用說明書,包括保質期(生產日期應在近3個月內); 3、腰帶必須是一整根,寬度為40-50毫米; 4、安全繩直徑不小于13毫米,懸掛繩有加套; 5、金屬鉤必須有保險裝置,金屬鉤舌彈簧多次試驗能有效、靈活復原。鉤體和鉤舌的咬口必須平整; 6、金屬配件表面必須光潔,不允許有麻點、裂紋,邊緣呈圓弧狀; |
焊接面罩及其他眼(面)防護用具 | 1、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識”;產品合格證; 2、表面光滑,無毛刺,無銳角或可能引起眼面部不適用感的其他缺陷,鉚釘及其他部件要牢固,沒用松動現象,金屬部件不能與面部接觸; 3、鏡片中心范圍平滑、著色均勻、沒有劃痕、條紋、氣泡、霉斑、霍光、異物或有損光學性能的其他缺陷; |
長(短)皮手套: | 1、長(短)皮手套:材質不低于原定樣品的耐磨、抗撕裂性;縫制接口扎實,無漏縫、破損; |
阻燃服:包括披肩、套袖、鞋蓋 | 1、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識”(披肩、套袖、鞋蓋除外);產品合格證; 2、縫制要求:衣袋必須加兜蓋,縫合處無褶痕; 外觀:折疊端正、熨燙平整、表面清潔。不得有污漬及其他有損外觀的毛病。不能有漏縫、缺件、破損;袖長、袖口褲長、袖腳等對稱互差不大于0.4厘米。 |
防塵口罩:包括防毒慮盒 | 1、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識”;產品合格證; 2、有產品使用說明書,包括保質期(生產日期應在近3個月內) 3、與面部接觸材料對皮膚無刺激,材質無刺激性等其他異味; 4、口罩應能與面部密合且不易變形; |
毛巾、肥皂、洗衣粉、耳塞、線手套等上述表中未列出的其他一般勞動防護用品,檢驗時按樣品進行比對檢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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