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2施工單位日常安全檢查如發現安全問題要執行《燃氣管道工程施工安全責任制》進行內部處罰,并將發現的安全問題及隱患報監理單位,施工過程要進行100%安全檢查管理工作,必須有書面記錄及照片,并保證記錄的同步性。
4.3.2?燃氣管道工程監理單位:由安主管安排檢查工作并檢查日常執行落實情況,落實具體項目監理的工作安排,對施工單位的機具設備和安全裝備定期進行檢查。明確監理單位內部安全責任人和督辦人。每周對所有在建工地進行安全檢查,對處于高危環節(例如:高空作業、商場內有火災隱患場所、與其他裝修工程共同施工時、動火接口等)工程項目每日進行現場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加以杜絕。對發現的施工單位安全問題,按照相關制度進行處罰及落實整改,并通報工程管理部。
4.3.2.1每周安全檢查工作完成后將情況匯總后,以書面+電子郵件形式報工程管理部,報交日期為每周一早上12點前,檢查日期為上一周的周一到周日,如工程項目無安全問題在報表中填寫無,如有安全問題需填寫具體情況及整改情況并附相關照片。
4.3.2.2 每月將安全檢查工作總結(同類問題分析、杜絕方法)于23日前以書面+電子郵件形式報工程管理部。檢查日期為上一月的23日到本月22日。
4.3.3 燃氣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主管負責安全檢查工作的總體安排,管理監理單位履行對工程的安全監察管理工作,并按照公司相關崗位職責和安全責任狀內容負責安全工作。專/兼職安全員負責接收監理單位關于安全檢查的相關報表,落實現場代表日常進行安全抽查工作,并按照相關制度對監理單位及現場代表進行安全工作考核。
4.4.4燃氣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指導工程管理部安全工作的進行,并抽查各單位安全工作情況,對重大安全事故進行處理,安排季節性和節假日安全專項檢查工作。
4.4.5 上述檢查均應編制適宜的《安全檢查表》、《安全工作報告》,每次檢查應留下檢查記錄、整改報告等,安全檢查記錄應做為考核指標。
第5章 安全管理考核
5.1目的:安全工作的獎罰實行精神鼓勵與物質鼓勵相結合,批評教育與經濟處罰相結合的原則,以獎罰為手段,以教育杜絕安全隱患為目的。
5.2機制:實行各單位全面的安全考核評分機制,將安全與經濟效益相掛鉤。
5.3 安全管理職責劃分及處罰:
5.3.1相關單位責任順序:第一責任施工單位,第二責任監理單位,第三責任工程管理部,第四責任安全監察部,第五責任安委會。出現安全問題后必須對責任單位及個人作出處罰。
5.3.2安全問題責任劃分:劃分原則是按照各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否進行到位,是否履行其工作職責。(例如:發現工地存在安全問題,施工單位方有不可推卸的責任,a、監理單位如未及時發現該問題,需要承擔安全監管責任,如監理單位發現該問題但未采取措施,也需要承擔安全監管責任。b、如監理單位發現該問題并已經采取措施(發通知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而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監理單位可向施工單位發“停工令”,并書面通知工程管理部、安全監察部,此種情況監理單位無責任)。關于個人責任劃分參照各單位相關制度。
5.3.3?安全問題處罰原則:按照責任順序處罰,處罰負有責任的相關單位及相關責任人,處罰包括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單位方面:(例如:安全監察部對工地進行檢查時發現安全問題,如果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工程管理部、安全監察部都未在此之前發現該問題或未采取措施,燃氣公司將按照制度處罰安全監察部、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按照制度處罰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相關責任人方面:參照各單位相關制度。
5.3.2 ?安全問題級別:將各個類別項目分為三個級別,第一個級別為輕,第二級別為重,第三級別為嚴重。其中有部分項目不允許有任何違反,(例如:高空作業、商場內電焊作業、動火接口等必須書面報監理公司審核,通過書面和現場審核后方能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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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問題級別表 |
序號 | 安全類別 | 安全項目 | 級別一 | 級別二 | 級別三 |
1 | 安全資料 | 施工人員安全技術交底 | 填寫有少量問題 | 不齊全 | 無施工人員安全技術交底 |
2 | 安全施工方案 | 填寫有錯誤 | 不齊全 | 無安全施工方案 |
3 | 高空作業 | 高空方案 | | | 未經監理審核通過 |
4 | 高空作業檢查 | | | 未進行每日檢查或無檢查記錄 |
5 | 人員持證 | 未經審核備案 | 過審驗期 | 無證 |
6 | 佩戴安全帽 | 佩戴不規范 | 1人未帶 | 2人未帶或安全帽都不合格 |
7 | 佩戴安全繩、帶 | 未定期檢查 | 有微量破損 | 不合格,佩戴不合規定,不全(例如:只有一條繩)或無 |
8 | 下方圍護 | 不全 | 無專人監護 | 無下方圍護 |
9 | 人員監護 | 未經培訓 | 只有臨時監護 | 無人員監護 |
10 | 索具完好 | 未定期檢查 | 有微量破損 | 不合格 |
11 | 警示標識 | 未固定 | 錯誤 | 無警示標識 |
12 | 用電安全 | 安裝閘刀、漏電保護開關 | 未定期檢查 | 配電箱不合格(例如:不防水) | 無安裝閘刀、漏電保護開關 |
13 | 電纜及插座(頭)完好 | 未定期檢查 | 有微量破損 | 破損嚴重有漏電 |
14 | 接線牢固 | 未定期檢查 | 接線未考慮絕緣漏電問題 | 不牢靠 |
15 | 電纜材料 | 未定期檢查 | 線徑太細不符合功率要求 | 不符合規范、絕緣層不合格 |
16 | 電焊作業 | 人員持證 | 未經審核備案 | 過審驗期 | 無證 |
17 | 商場內作業 | | | 未經監理審核通過 |
18 | 與易燃易爆物品間距10M以上 | | | 安全距離小于10米 |
19 | 設備及管材堆放 | 未分類 | 凌亂 | 有隱患 |
20 | 護目鏡、電焊手套 | 未定期檢驗 | 佩戴不規范 | 無護目鏡、電焊手套 |
21 | 人員操作符合安全要求 | 安全意識不清楚 | 安全意識淡薄 | 不符合 |
22 | 動火作業 | 人員監護 | | | 無人員監護 |
23 | 配備滅火器 | | | 無或不合格 |
24 | 強制通風 | | | 在需要強制通風作業時未進行強制通風 |
25 | 安全圍擋 | 不齊全 | 未固定牢靠 | 無安全圍擋 |
26 | 吹掃作業 | 吹掃方案 | | | 未經監理審核通過 |
27 | 安全圍護 | 不齊全 | 未固定牢靠 | 無安全圍護 |
28 | 人員監護 | 不夠 | 無專人監護 | 無人員監護 |
29 | 警示標志 | 未固定 | 錯誤 | 無警示標志 |
30 | 人員操作符合吹掃方案 | | | 不符合 |
31 | 土方開挖 | 邊坡堆土 | | | 不符合規范 |
32 | 安全圍護 | 不齊全 | 未日常檢查及維護 | 無安全圍護 |
33 | 施工環境無隱患 | | | 不符合規范 |
34 | 夜間警示 | 未固定 | 位置錯誤 | 無夜間警示 |
35 | ? 其他 | 雨天室外作業 | | | 不允許 |
36 | 4級以上風高空作業 | | | 不允許 |
37 | 使用電動卷揚機 | | | 未經監理審核通過 |
38 | ? | 施工期間飲酒 | ? | ? | 不允許 |
5.3.3安全處罰措施:依照5.3.2安全問題級別表實施現金處罰,針對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實施考核評分制和現金處罰同步原則。安全責任處罰表如下,如同一小項目第2次違反所有對應罰金以2倍處罰,如同一小項目第3次違反所有對應罰金以3倍處罰,以此類推最高5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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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責任處罰表 |
序號 | 違反級別 | 施工單位 |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 | 監理單位 | 監理單位安全主管 |
1 | 違反級別一罰款金額 | 200 | 100 | 100 | 50 |
2 | 違反級別二罰款金額 | 500 | 250 | 300 | 150 |
3 | 違反級別三罰款金額 | 1000 | 500 | 500 | 250 |
注:燃氣公司將按照公司制度處罰安全監察部、工程管理部及相關責任人。
5.3.4?工程材料設備安全管理:施工單位由燃氣公司倉庫將材料領出后,即負責全部的安全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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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通過一個完善的制度來管理即有章可循,勝過大片的口頭理論,明確了各個單位及個人的職責,明確了管理的順序及分工,明確了處罰內容和明細。通過這一系列措施制度,全面落實了過程安全管理,達到了最終的目標“杜絕安全事故,防范于未然”。社會做出“和諧安全”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