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事故報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報告內容 | 事故基本信息 | 事故時間、事故地點、人員傷亡情況、事故過程描述、 事故類型、事故車輛行駛里程、數據來源等。 |
| ?車輛基本信息 | 汽車生產企業、車輛類別、車輛型號、VIN 碼、動力類型、與事故相關的風險減緩策略、感知定位系統、事故發生時車輛組合駕駛輔助系統功能、事件數據記錄系統 (EDR)(如有提供)記錄的信息、車輛召回及維修保養記錄、與事故相關的技術服務活動、召回活動和車輛軟件升級記錄、同型號車輛總行駛里程(如有提供)、? 同型號車輛總事故次數等。 |
| ?事故詳細信息 | 事故發生時組合駕駛輔助系統狀態、事故現場監控視頻、車載行駛記錄儀記錄的信息(如有提供)、相關電子控制器(ECU)信息、道路、交通標志標線、天氣等環境情況、事故時間、事故參與方、事故車輛狀態、人員傷亡情況、事故原因初判等。 |
| 原因及預期改進措 施 | 事故與組合駕駛輔助系統運行的相關性、事故原因分析、預期改進措施等。 |
| 事故現場及事故車輛照片。 |
| ? ? ? ?報告機制 | 企業在事故發生后? 48 小時內(如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社會影響的,應在事故發生后 24 小時內)提交事故信息。事故是指組合駕駛輔助系統使用期間發生的碰撞等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氣囊展開、不可逆乘員約束裝置或者弱勢道路使用者輔助安全系統展開、人員受傷、人員死亡等情形。 |
| 二、事件報告 |
| ?報告內容 | 基本信息 | 搭載組合駕駛輔助系統的車輛數量(輛)、組合駕駛輔助系統在激活狀態下總運行時長(小時)、組合駕駛輔助系統在激活狀態下總行駛里程(km)等。 |
| ? 事件信息 | 組合駕駛輔助系統使用期間,觸發風險減緩功能(如有)、探測到系統失效導致的系統或其功能自動退出、因超出系統邊界導致的系統或其功能自動退出等情形的事件; 產品安全評估相關的其他事件。 |
| ?報告機制 | 包括季度、年度報告和產品安全評估相關的其他報告。企業在自然月的 4 月、7 月、10 月的前 15 個工作日內提交上一個季度的報告,1 月的前 15 個工作日內提交上一個年度的報告。事件指在組合駕駛輔助系統使用期間,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所發生的與安全相關的駕駛行為、情況等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