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項目 | 檢查內容 | 檢查主要資料及方法 | 檢查依據 |
| 1 | 煤礦企業安全培訓 ? 機構及安全培訓管 理制度 | 明確負責安全培訓工作的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培 訓管理人員,專兼職教師持證情況。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完 ? 善安全培訓管理制。 | 礦井安全培訓機構設立有關文 ? 件,專職或兼職安全培訓管理人 員任命文件,培訓管理制度。從 事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要的條件 (《安全培訓機構基本條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AQ/T8011)。現場抽查。 | 《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原國家安 ? 全監管總局令第92號)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號)第三 條。 |
| 2 | 煤礦企業安全生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教育和培訓計劃 | 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 ? 和培訓的計劃。 | 檢査煤礦企業制定的年度培訓計 劃,重點監察培訓計劃是否由主 ? 要負責人簽發,培訓計劃中是否 涵蓋全體從業人員,計劃的落實 情況;從業人員培訓大綱的落實 情況。現場抽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第二十一條第三項;《生產經營 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原國家安全 監管總局令第3號)第二十一條; 《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 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 86號)第六條第八項;《煤礦安全 培訓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令第92號)第六條。 |
| 3 | 煤礦企業安全培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檔案管理 | 建立規范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建立健全從業人員 ? 安全培訓檔案,實行一人一檔。煤礦企業從業人員安全培 訓檔案的內容包括:學員登記表,包括學員的文化程度、 職務、職稱、工作經歷、技能等級晉升等情況;身份證復 ? 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歷次接受安全培訓、考核的情況;安全生產違規違章 ? 行為記錄,以及被追究責任,受到處分、處理的情況。建 立企業安全培訓檔案,實行一期一檔。煤礦企業安全培訓 檔案的內容包括:培訓計劃;培訓時間、地點;培訓課時 ? 及授課教師;課程講義;學員名冊、考勤、考核情況;綜 合考評報告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相關檔案應當能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并由總工程師負責審定。 | 礦井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 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 ? 煤礦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 案,人員名冊。現場抽查。對照 培訓計劃檢查“一期一檔”的建 立情況。對照入井人員登記簿、 井下人員定位系統抽查參培人員 是否真正參加培訓。查看培訓檔 ? 案中培訓記錄是否造假。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煤 礦安全培訓規定》(原國家安全監 管總局令第92號)第八條,第九條 |
| 4 | 安全教育培訓費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提取和使用 | 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訓經費,按規定使用經費 ? 。其中,用于安全培訓的資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訓經費總額 的百分之四十。 | 安全培訓費用使用明細臺賬、憑 ? 證,有關財務報表,計劃和統計 報表。現場抽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二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安 ? 全培訓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 局令第3號)第二十一條,第二十 三條;《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92號)第六 條;《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職業 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規定》(國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2 ) 16號)。 |
| 5 | 主要負責人及安全 ? 管理人員的配備及 任職資質 | 煤礦企業必須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滿足工作需要 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煤礦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 ? 理人員的資質必須符合《煤礦安全培訓規定》第十一條的 規定:“煤礦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應當 具備煤礦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三年以上煤礦相 ? 關工作經歷。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應當具備煤礦 相關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具有二年以上煤礦安全生產相 關工作經歷。” | 查煤礦企業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設置的文件、主要負責人和安全 ? 管理人員的任職文件,查主要負 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學歷證書 、培訓檔案、相關工作經歷。未 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 核合格證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 理人員在任職之日起30日內,應 向考核部門提出考核申請。現場 抽查。 | 《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原國家安 ? 全監管總局令第92號)第十條第一 款,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 七條。 |
| 6 | 主要負責人及安全 生產管理人員培訓 及考核情況 | 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自任職之日 起六個月內通過考核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 考核,并持續保持相應水平和能力。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 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自任職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規 定向考核部門提出考核申請。企業應當每年組織主要負責 ? 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新法律法規、新標準、新規程 、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等方面的安全培訓。 | 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 格證明,本單位培訓計劃,培訓 ? 檔案。現場抽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第二十一條第三項;《煤礦安全 培訓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令第92號)第十二條、十七條。 |
| 序號 | 項目 | 檢查內容 | 檢查主要資料及方法 | 檢查依據 |
| 7 | 特種作業人員的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備及資質 | 對煤礦特種作業目錄中所列的十大類十一個工種的特種作 業:一是從事這些特種作業的人員要根據現場工作需要配 ? 備,人員數量符合需求;二是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符合《特 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四條的條件; 三是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 ? 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 | 對照煤礦的實際生產流程、現有 的采掘工作面數量和煤礦企業特 ? 種作業類別和工種,查看煤礦企 業的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臺賬(在 冊人員登記簿),看是否配備滿 足工作需要的特種作業人員,通 過井下人員定位系統,查看管理 臺賬中在冊的特種作業人員近三 ? 個月內是否還在礦上班,是否從 事與所持特種作業操作證相符的 特種作業工種,是否存在人員在 冊但是已經離職的情況。現場抽 查。 |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 ? 核管理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 局令第30號)第四條,第五條;《 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原國家安全 監管總局令第92號)第二十一條、 二十二條、二十四條。 |
| 8 |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 和持證情況 | 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合 ? 格,由省級煤礦安全培訓主管部門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證 后,方可上崗作業。 | 特種作業人員臺賬,特種作業操 ? 作證,相關單位人員名冊。現場 抽查,與特種作業人員臺賬比對 。現場抽考。 | 《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原國家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全監管總局令第92號)第二十四條 |
| 9 | 其他從業人員培訓 | 應當對其他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必要的安 ? 全生產知識、技能和事故應急處理能力,知悉自身在安全 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合格后, 應當頒發安全培訓合格證明;未經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 ? 明的,不得上崗作業。 | 從業人員名冊,從業人員培訓班 ? 檔案,培訓檔案。現場抽查。現 場抽考。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二十八條;《煤礦安全培訓規 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92 號)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 |
| 10 | 防突知識培訓 | 礦井的管理人員和井下工作人員接受防突知識的培訓,經 ? 考試合格。 | 從業人員名冊,從業人員培訓班 檔案,培訓檔案。現場抽查。現 ? 場抽考。 |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第四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一條。 |
| 11 | 防治水知識培訓 | 應當對職工進行防治水知識的教育和培訓,保證職工具備 ? 必要的防治水知識。 | 從業人員名冊,從業人員培訓班 ? 檔案,培訓檔案。現場抽查。現 場抽考。 | 《煤礦防治水細則》第十條。 |
| 12 | 防沖擊地壓知識培 ? 訓 | 應當對職工進行防沖擊地壓知識的教育和培訓,保證職工 ? 具備必要的防沖擊地壓知識。 | 從業人員名冊,從業人員培訓班 ? 檔案,培訓檔案。現場抽查。現 場抽考。 | 《防治煤礦沖擊地壓細則》第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三條。 |
| 13 | 防滅火知識培訓 | 應當對職工進行防滅火知識的教育和培訓,保證職工具備 ? 必要的防滅火知識。 | 從業人員名冊,從業人員培訓班 ? 檔案,培訓檔案。現場抽查。現 場抽考。 | 《煤礦防滅火細則》(礦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1〕156號)第九條。 |
| 14 | 應急預案培訓 |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 ? 、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 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 從業人員名冊,從業人員培訓班 ? 檔案,培訓檔案。現場抽查。現 場抽考。 |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 法》(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第三 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 |
| 15 | 其它培訓 | 企業井下作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離開本崗位一年以上 ? 重新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離崗、轉崗時對從 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情況。 | 從業人員名冊,從業人員培訓班 ? 檔案,職工個人培訓檔案(一人 一檔)。現場抽查。 | 《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原國家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全監管總局令第92號)第三十七條 |
| 16 | 煤礦企業新招錄的 ? 井下作業人員的初 次培訓及上崗實習 | 新上崗人員初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經培訓合格 后,應當持有安全培訓合格證明;培訓合格后,應當在有 經驗的工人師傅帶領下,實習滿四個月,并取得工人師傅 簽名的實習合格證明后,方能獨立作業。帶領實習的工人 ? 師傅應當具備中級工以上技能等級,3年以上相應工作經 歷,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 | 從業人員名冊,查工傷保險購買 ? 名冊,新上崗人員培訓班檔案 (一期一檔),個人培訓檔案 (一人一檔)。簽訂的師帶徒合 同,實習期滿師傅簽名的實習合 格證明。現場抽查。 | 《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原國家安 全監管總局令第92號)第三十五 條,第三十六條。 |
| 17 | 煤礦企業使用的被 ? 派遣勞務者以及接 收的中等職業學校 、高等學校實習學 生的安全培訓 | 煤礦企業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和實習學生進行安全培訓, ? 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 和培訓,對實習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 其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技能和事故應急處理能力, ? 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勞務派遣單位對 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實習學生 所在的學校應當協助煤礦企業對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 ? 育和培訓。 | 被派遣勞動者名冊,實習學生名 ? 冊,入井登記簿,被派遣勞動者 和實習學生培訓班檔案。現場抽 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三款;《 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原國家安全 監管總局令第92號)第三十二條, 第三十三條、三十五條;《生產 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原國家 ? 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號)第四條, 第十一條。 |
| 18 | 從事采煤、掘進、 ? 機電、運輸、通風 、防治水等工作的 班組長進行安全培 訓 | 煤礦企業或者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應當按照培訓大綱 對其他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其中,對從事采煤、掘進 ? 、機電、運輸、通風、防治水等工作的班組長的安全培 訓,應當由其所在煤礦的上一級煤礦企業組織實施;沒有 上一級煤礦企業的,由本單位組織實施。 | 從事采煤、掘進、機電、運輸、 ? 通風、防治水等工作的班組長名 冊,班組長培訓檔案。現場抽查 | 《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原國家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全監管總局令第92號)第三十五條 |
| 序號 | 項目 | 檢查內容 | 檢查主要資料及方法 | 檢查依據 |
| 19 | 煤礦企業采用新工 ? 藝、新技術、新材 料或者使用新設備 的,對從業人員進 行相應的安全培訓 | 煤礦企業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對從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培訓情況。 | 查培訓檔案,培訓考核情況。培 ? 訓是否全部涵蓋采用新工藝、新 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的 相關從業人員。培訓內容是否是 所采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 料或者使用新設備的相關知識。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第二十九條;《煤礦安全培訓規 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92 ? 號)第三十七條。 |
| 20 | 煤礦企業主要負責 人和安全管理人員 是否存在使用假冒 的安全生產知識和 ? 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證上崗 | 對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持有的安全生產知 ? 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的真偽性進行檢查,查看證件是 否在有效期內。 | 查看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 ? 管理人員名冊。抽查部分人員所 持證件,在應急管理部網站上查 驗該證件。現場抽查。 | 《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原國家安 ? 全監管總局令第92號)第十九條, 第二十條。 |
| 21 | 煤礦企業是否存在 ? 使用假冒特種作業 操作證的現象 | 對特種作業人員持有的操作證的真偽性進行檢查,查看證 ? 件是否在有效期內。 | 查看特種作業人員名冊。抽選部 ? 分特種作業人員所持證件,在應 急管理部網站上查驗該證件。現 場抽查。 |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 ? 核管理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 局令第30號)第七條,第十九條, 第三十六條;《煤礦安全培訓規 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92 號)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第二十八 條。 |
| 22 | 其它要求 | 國家及地方其它有關規定及要求。 | 相關文件資料。現場抽查。 | 有關文件及要求。 |
安全檢查與隱患排查年度實施方案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
建設項目檢查實施清單
應急救援檢查實施清單
防滅火檢查實施清單
防排水檢查實施清單
邊坡檢查實施清單
設備檢修檢查實施清單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一般規定檢查實施清單
沖擊地壓防治檢查實施清單
防火技術檢查實施清單
火災應急處置檢查實施清單
老空水防治檢查實施清單
內因火災防火檢查實施清單
立井提升檢查實施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