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昨日召開的西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動員大會上獲悉,去年西安共發生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16起,死亡18人,7名企業管理人員被追究刑事責任。
據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站長魏志清介紹,去年我市采取了一系列積極有效措施,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機制,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治理活動,努力提高全行業的安全生產素質,全市建筑安全生產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
但西安建筑安全生產工作仍存在一些問題。全年共發生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16起,死亡18人,其中高處墜落事故死亡9人,坍塌事故死亡5人,物體打擊事故死亡2人,觸電事故死亡2人,有7名企業管理人員被追究刑事責任。
“四宗罪”威脅建筑施工安全生產
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站長魏志清分析說,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存在四方面原因。
1.部分施工項目未納入監管
部分建設、施工單位為追求利益,在未取得合法施工許可的情況下,就擅自開工建設,有的在規劃、建委監察大隊的反復查處下還繼續違法施工,現場管理混亂,安全生產條件不能滿足要求,事故多發,這種情況在開發項目、城中村改造項目中普遍存在,此外,一些招商引資和市區重點項目、部隊的建設項目也不履行法定建設程序,脫離監管。
2.建設單位壓縮工期、直接分包
多年來,我市建筑市場競爭激烈,存在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單位行為約束依據不足,造成了部分建設單位違背客觀規律,一味追求工程進度,不合理壓縮工期和工程造價,有的不按約定撥付工程款,有的肢解工程和變相肢解工程進行分包等,這些問題普遍存在,埋下了事故隱患。尤其是工程前期大多數甲方一邊辦理相關手續,一邊將土方、地基工程分包施工,后期施工階段的暖通、裝修、門窗、保溫等分部分項工程甲方直接分包較多,總包單位管理難度加大,造成現場管理混亂,安全事故多發。
3.部分施工企業對項目管理不到位
一是部分施工企業未建立起有效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特別是一些中小企業和外埠施工企業,公司一級只有幾個人,安全管理機構不全、人員不足,實際情況與申報安全生產許可證及開展工作需要差距較大,存在“高資質、低管理”現象;二是非法轉包、掛靠等現象比較普遍,一些企業對項目部只收費、不管理,放任自流,企業一級的安全管理沒有落實;三是企業一級對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把關不嚴,企業安全技術管理體系流于形式;四是企業一級對監管部門文件要求傳達貫徹不力,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開展不好;五是企業一級對全員安全培訓、三類人員培訓等基礎性工作做不到位,工程項目部設立的農民工業余學校形同虛設,只當門面。
4.監理人員安全監管不到位
監理企業未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要求承擔起相應的監管責任,目前我市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偏少,一個總監掛名多個工地現象普遍,加之監理人員培訓不足,致使安全知識的培訓空缺,導致監理人員安全知識匱乏,對安全隱患識別能力低下,有的甚至視而不見,大多不能滿足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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