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 為便于中心領導更好的掌握各班組落實物流中心重點工作情況,加強信息溝通,確保中心重點工作得到較好的落實。
??????? 2、?適用范圍
??????? 本操作規程適合物流中心所有叉車。
??????? 3、?操作規程
??????? 3.1危險源(或危害因素)分析。
??????? 3.1.1車輛傷害
??????? 3.1.1.1設備設施缺陷(車輛強度、剛度不夠,剎車方向盤等關鍵零部件失修)
??????? 3.1.1.2安全防護裝置失效(燈光及音響信號損失)
??????? 3.1.1.3操作失誤(疲勞駕駛,注意力不集中等)
??????? 3.1.1.4違章駕駛
??????? 3.1.2物體打擊
??????? 3.1.2.1操作失誤,配合不當造成人體擠壓,撞傷等。
??????? 3.1.3高處墜落
??????? 3.1.3.1高處裝車踏空墜落
??????? 3.1.4其它傷害
??????? 3.1.4.1作業環境不良或操作不當造成人體扭傷,挫傷等。
??????? 3.2依據標準
??????? 依據《運輸類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通則》相關標準
??????? 3.3作業要求
??????? 除遵守《運輸類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通則》相關規定外,必須遵守本規程。司機必須經過培訓,持有工廠下發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上崗證,禁止無證上崗操作。
??????? 3.3.1.1出車前應該檢查車輛的技術狀態是否良好,手,腳制動器及轉向機構是否靈活可靠,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停止行車作業。
??????? 3.3.1.1.1制動裝置不靈或方向盤不靈敏時。
??????? 3.3.1.1.2無音響信號(喇叭),轉向燈光或夜間行車無照明燈時。
??????? 3.3.1.1.3走行部不良或發生雜質時。
??????? 3.3.2工作中
??????? 3.3.2.1駕駛時注意力要集中,不準吸煙,閑談。做與駕駛無關的事宜。不準超車和并排行駛。叉車司機在叉車行進和叉物時,嚴禁接打移動電話,收聽MP3等影響天車司機聽覺之類任何電子商品。
??????? 3.3.2.2車輛裝載貨物不得超過車輛額定載重量,且中心要分布均勻,必要時要采取捆綁固定措施。
??????? 3.3.2.3車輛裝載貨物堆放高度不得超過地面1.8米,叉車或前翻前斗車裝載高度不得影響司機視線。
??????? 3.3.2.4車輛裝載貨物寬度不得超出車廂寬0.2米,長度不得超出車廂0.5米。且不準將物件托在地面上行駛。
??????? 3.3.2.5廠內機動車嚴禁載人,駕駛室不準超人。
叉車安全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
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天車安全操作規程
蒸汽鍋爐操作規程
起重吊裝安全操作規程
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壓力容器操作規程
氧氣、乙炔設備使用安全操作規程
載貨電梯操作規程
起重行車操作規程
叉車操作規程
壓力容器操作工操作規程
施工電梯操作規程
燃生物質蒸汽鍋爐操作規程
人貨兩用電梯安全操作規程
壓力容器工作人員安全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