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區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核、審查的建設項目為上述規定以外的其它建設項目。
第九條 市衛生行政部門審核的建設項目評價報告應由取得乙級以上評價資質的評價機構出具;區(縣)衛生行政部門審核的建設項目評價報告應由取得丙級以上評價資質的評價機構出具。
第三章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
第十條 建設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建設單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審核。提交申請資料如下:
(一)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申請書兩份。
對于嚴重職業病危害建設項目以及總投資額在1億元以上的一般職業病危害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提交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包括專家評審意見及相關修改說明。
第十一條 預評價報告內容應符合《建設項目評價規范》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的目的、依據;
(二)建設項目概況;
(三)對建設項目選址、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對工作場所、勞動者健康的影響進行分析和評價;
《關于印發〈職業病分類和目錄〉的通…
一般有毒物品目錄(2002年版)
北京市醫療衛生機構安全風險辨識評估…
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評價
職業危害防治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職業病預防控制措施
低溫作業人員冷損傷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企業如何做好職工的防寒保暖工作
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
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
職業危害防治措施
職業衛生法律法規
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硫酸的危害性和預防措施
職業病危害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