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衛生部[57]衛防齊字第145號文件的規定,職業病的診斷應根據患者臨床癥狀以及必要的全面的病理化學檢查,并詳細了解患者的職業史和工作條件、生活條件等,如果所患疾病確定是由惡劣的工作環境所致的,就可以診斷為職業病。如果患者臨床癥狀雖然與某種職業病的臨床癥狀相類似,但是,通過分析其職業史和工作條件、生活條件等,發現致病原因與工作環境無關,則不能診斷為職業病。
廣州工貿有限公司20XX年度職業病防治…
職業危害與職業病預防
兩種新增職業病診斷標準發布
新版《職業病分類和目錄》增加腕管綜…
新版職業病分類和目錄將職業病調整為…
職業病危害防治相關知識
如何預防農藥中毒?
農藥中毒的解毒藥物有哪些?
一般勞保用品有哪些?特種勞保用品有…
粉塵危害及防護
毒物進入人體的三種途徑
高處作業的分級和種類
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一)【廢止】
外照射防護與內照射防護的基本方法
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及周期
硫酸的主要理化和危險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