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測定水中銀的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標準適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中可溶性銀和總銀的測定。
進樣體積為20 μL時,本標準可溶性銀和總銀的方法檢出限均為0.4 μg/L,測定下限均為1.6 μ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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