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接收固體介質表面彈性波的聲發射傳感器的一種二級校準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實驗室的三級標準傳感器和用于檢測的傳感器的校準。本校準給出了傳感器對聲發射工作中常見的瑞利波產生的頻率響應。校準用信號源和待檢傳感器(SUT)安裝在試塊的同一個表面上。傳感器的靈敏度是由100 kHz到1 MHz范圍內的激勵所確定。頻率分辨率約為10kHz。校準單位是伏特每機械輸入(位移、速度或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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