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燈頭線在天棚掛線盒內應做保險扣,以防止接線端直接受力拉脫,產生火花。
7.重量在1公斤以上的燈具(吸頂燈除外),應用金屬鏈吊裝或用其他金屬物支持(如采用鑄鐵底座和焊接鋼管),以防墜落。重量超過3公斤時,應固定在預埋的吊鉤或螺栓上。輕鋼龍骨上安裝的燈具,原則上不能加重鋼龍骨的荷載,凡燈具重量在3公斤及以下者,必須在主龍骨上安裝;3公斤及3公斤以上者,必須以鐵件作固定。
8.燈具的燈頭線不得有接頭;需接地或接零的燈具金屬外殼,應有接地螺栓與接地網連接。
9.各式燈具裝在易燃結構部位或暗裝在木制吊平頂內時,在燈具周圍應做好防火隔熱處理。
10.用可燃材料裝修墻壁的場所,墻壁上安裝的燈具開關、電源插座、電扇開關等應配金屬接線盒,導線穿鋼管敷設,要求與吊頂內導線敷設相同。
11.特效舞廳燈安裝前應進行檢查:各部接線應牢固,通電試驗所有燈泡無接觸不良現象,電機運轉平穩,溫升正常,旋轉部分無異常響聲。
12.凡重要場所的暗裝燈具(包括特制大型吊裝燈具的安裝),應在全面安裝前做出同類型“試裝樣板”(包括防火隔熱處理的全部裝置),然后組織有關人員核定后再全面安裝。
13.照明與動力如合用同一電源時,照明電源不應接在動力總開關之后,而應分別有各自的分支回路,所有照明線路均應有短路保護裝置。為了避免過載時導線過熱,對于宿舍、公共建筑、重要倉庫及0區、1區、10區、21區火災爆炸危險場所以及延燃性外層的絕緣導線明敷在燃燒體或難燃燒體的建筑構件上 的場所,還應設有過載保護裝置。照明干線均應設置帶有保護裝置的總開關。生產場所的照明,應盡量集中在配電室(箱)內控制。非隔爆型的照明配電箱及控制開關,嚴禁在0區、10區爆炸危險場所使用。配電盤盤后接線要盡量減少接頭;如無法避免時,則必須接觸牢固可靠,最好能采用錫焊焊接并應用絕緣布包好。金屬盤面還應有良好接地。
14.照明電壓一般采用220伏。攜帶式照明燈具(俗稱行燈)的供電電壓不應超過36伏。如在金屬容器內及特別潮濕場所內作業,則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36伏以下照明供電變壓器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36伏以下和220伏以上 電源插座應有明顯區別,低壓插頭應無法插入較高電壓的插座內。爆炸危險場所嚴禁使用行燈。
15.電器照明燈具數和負載量一般要求是:一個分支回路內燈具數不應超過20個(總負載在10安以下者,可增到25個);照明電流量:民用不應大于15安,工業用不應大于20安。負載量應在嚴格計算后再確定導線規格,每一插座應以2~3安計入總負載量,持續電源應小于電線安全載流量。三相四線制照明電路,負載應均勻地分配在三相電源的各相。導線對地或線間絕緣電阻一般不應小于0.5兆歐。
通風隊木工房防止地面火災的措施
可燃和有毒氣體檢測裝置安裝高度要求
安全處理易燃易爆粉塵
生活區防火措施
加油站火災事故的預防對策
防火涂料施工專項措施
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作業指導書
化工倉庫防火安全技術總指導
消防防火安全措施方案
消防安全出口設置要求
動火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消除靜電的方法有哪些?
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冬季安全生產六防措施
安全疏散通道的設置要求
企業火災事故預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