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撲救外圍著火點,解除事故現場的后顧之憂。
(2)控制事故區域,對周圍的罐區和裝置進行有效冷卻和阻隔,控制著火儲罐或裝置穩定燃燒,直至物料全部消耗。
(3)防止周圍未燃燒但受熱輻射的罐區或裝置區發生二次爆炸,防止造成人員傷亡.嚴密觀察儲罐和裝置區情況,如果儲罐發生顫動,安全閥鳴響,火焰突變成白色等爆炸前兆時,現場指揮人員應立即命令所有現場應急人員緊急撤離,盡量避免人員傷亡。
(4)在控制著火的儲罐或裝置不會發生爆炸的前提下,積極組織消防力量撲滅火災,對易揮發(氣化)的著火特料,應控制著火點,穩定燃燒,直至物料燒完。
(5)采取技術措施,做好監護工作,防止發生復燃,爆炸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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