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頂板和防治水管理
1、工作面停產前必須支護完好,浮煤(矸)出凈,積水排完。
2、工作面機頭處、巷道水倉每班必須配備專人負責正常排水,確保無積水。
3、每天安排專人對主要巷道頂板和排水情況進行排查,發現問題必須上報調度室,調度室組織人員及時處理。
4、巷道修護作業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5、每天必須有人到井下巡查。
6、水泵房每班安排專人進行排水,水泵正常檢修,保證水泵正常使用。
(六)停送電管理
1、公司礦井停送電工作由機電部負責,需要停送電時,機電部首先向公司值班領導請示,等井下各地點瓦斯濃度降到規定時,才可向井下送電。
2、遇到主通風機停電停止運轉時,停止井下供電,主扇風電閉鎖功能必須正常。
(七)管路和線路管理
1、所有懸掛線路要符合作業要求,且保持干凈,對于送電線路要保證其干燥、干凈,線路中的接頭開關保證懸掛起來,防止地面水浸泡和片幫煤的掩埋。
2、管路上的所有閥門都要正常運轉保證其沒有淋水,對可能泄漏的地方要及時采取維護措施,保證開工后管路能正常運行。
(八)文明生產
1、所有巷道要一致打掃干凈且工具擺放整齊,保證巷道內所有線路無塵土。
2、所有設備統一擺放,且巷道內的碎矸要統一清理用膠帶輸送機帶出去,已壞的工具要全部返回地面。
3、施工隊組、部室文明生產區域按已劃分的責任分解明細執行。
(九)加強職工培訓工作
1、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業務技能,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繼續鞏固“三個百分之百”和“三個全覆蓋”達標工作,安監部每周二、五下隊檢查各隊組“雙三”的培訓學習情況,要求各隊組完善 “雙三”各類學習記錄、登記臺賬,加強對不合格人員的培訓。
3、職教部根據具體情況,隨時制定培訓,抓好培訓工作。
五、安全技術措施
1、停工期間,公司礦井主通風機保持正常運轉,機電部進行日常檢查與維護,保證雙回路供電,風機能夠正常切換。
2、公司礦井下上班人員工作期間必須互相合作,不得單獨行動,井下開泵排水前必須有瓦斯檢查員在場,經檢測瓦斯濃度符合規定后才能開泵,安全員、瓦檢員巡檢時必須結伴而行,井下各地點每班檢查三次瓦斯,并做好記錄。
3、加強井口管理,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嚴防外來人員誤入井內導致事故發生。
4、加強瓦斯監測監控工作,監控室要有專人24小時值班,發現情況及時報告值班管理人員。
5、必須對井下各系統、各環節進行全面自查自糾,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必須切斷礦井內除排水外的動力電纜,對照明、排水供電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杜絕機電設備失爆現象。
6、通風機房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一旦主要通風機出現故障,必須立即通知調度室,并對主要通風機進行檢修,及時撤出井下人員,恢復通風20分鐘后,瓦檢員對井下所有通風巷道進行瓦斯檢查,發現瓦斯超限或積聚向公司值班人員匯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7、各隊組要將所有壓風、供水裝置,要認真檢查一遍,保證能夠正常使用。
8、停產期間,下井人員必須自覺佩戴安全防護用品,嚴禁攜帶煙火、穿戴化纖服裝及酒后下井,檢身人員做好檢查工作。
9、停工期間要保證礦井通風、安全監控、井下排水正常進行,搞好井下各地點的通風工作,防止瓦斯超限現象發生,一旦發生停電、停風,必須執行停電、停風應急預案,做好安全送電與安全復風工作。
10、公司礦井停產期間,主要通風機、主排水泵均要正常運行。
11、公司停工期間,必須加強局部通風機管理保證局部通風機正常運轉,局部通風機一旦出現故障臨時停風,恢復通風時必須檢查瓦斯,在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瓦斯濃度均小于0.5%時,方可啟動局部通風機,恢復正常通風。
12、搞好入井人員的清點和檢身工作,入井人員必須佩戴自救器。
13、機電硐室及其他地點均按正常通風管理。
14、保衛部要加強公司保衛工作,防止少數人搞破壞,積極作好安全保衛工作。
六、停工期間的隱患排查治理方案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條例等法規,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等有關部門的文件規定,強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的長效機制。
2、公司成立停工期間的安全領導組,堅持礦領導、安全管理人員跟班作業制度,每天井上下必須有礦領導、安全管理人員值班,井下進行安全巡回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3、各部門要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排查安全隱患,遏制事故發生,切實提高對目前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責任意識,實現公司停工期間的安全監管。
4、各級領導要把精力放在排查影響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上,針對當前的特殊時期,從系統和環節上超前分析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5、停工期間,公司安監部要組織各專業部室,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對發現重大隱患的個人和單位,公司將給予獎勵和表彰;對存在重大隱患,隱瞞不報的部門和單位將通報批評,并對責任領導進行處罰,對在此期間發生事故的責任單位和領導,公司將按《安全管理特別規定》從重處理。
七、避災路線(附圖)
1、煤塵、瓦斯爆炸
迎著新鮮風流走。
2、遇水
往高處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