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雙河鄉小營煤礦煤礦供電線路為雙回路供電,其中一回路供電電源取自雙河35/10kV變電站,從該站以10kV的LGJ-35型架空輸電線接入本礦井地面10kV配電所,線路長0.5km;另一回供電電源取自楊柳35/10kV變電站,從該站以10kV的LGJ-35型架空輸電線接入本礦井地面10kV配電所,線路長1km。
為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定停電、停風或線路檢查時井下人員的安全和礦井設備的安全,特編制本《停電、停風、整修供配電系統安全措施》以便在今后生產中發生停電、停風時緊急應急處理。
一、啟動電源的安全措施
1、礦井地面10kV配電所要經常檢修、維護和保養,隨時處于完好的待機狀態,確保發生外線事故停電時能在10分鐘內交替供電,在線路檢修時能保證隨時停電。
2、礦井24小時要有地面值班電工,值班電工不得擅離職守,并應做好停、送電記錄。
3、井下長時間停電后送電應按下列程序操作
(1)先將監控電源送好,由技術負責人根據監控數據顯示各井巷地點的瓦斯濃度分析,決定是否對各區域進行送電。
(2)對獨頭巷道、采面回風巷,送電前應由瓦檢員進行認真檢查,當瓦斯濃度降到0.5%以下時方可供電。
(3)對獨頭巷內的電氣設備恢復供電前應首先排放該區段內所有積聚的瓦斯,降到安全濃度以下方可恢復供電。
二、礦井供電系統整修安全組織措施
1、電氣線路檢修前應由機電副礦長寫出書面檢修計劃報礦長、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施工。計劃內容應包括檢修項目、組成人員、檢修時間與檢修相關連的主要設備和影響區域范圍。建議停止作業的地點。
2、停送電前要寫出“停電工作單”,一人停電操作,一人監護,不得操作有誤。(一般由有經驗,對系統熟悉的人員操作;由機電人員操作)
3、值班電工負責配電室內電器設備的停電操作,其它任何人員不得操作,維修結束后由機電副礦長向礦長和技術負責人匯報維修結束,由調度員(監控人員)匯報停電區內瓦斯情況,經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逐步恢復送電。
4、恢復送電必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專人檢查設備、瓦斯情況。
5、值班電工認真觀察電流、電壓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斷電,同時機電副礦長指派專人對維修的線路、設備進行觀察,發現問題立即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三、事故停電、停風緊急撤離作業地點的安全措施
1、現場安全管理人員,跟班礦井領導及作業人員一旦發現停電、停風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到進風側,并電話聯系調度室。嚴禁無風作業。
2、當內部線路故障造成井下停電時要沿進風流撤到地面。如果長時間停電要先啟動主扇排除巷道內有害氣體后,經瓦檢員檢查瓦斯濃度,只有當瓦斯濃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時,才可恢復作業面的供電,進行生產。
3、人員撤離要有組織的進行,總回維修人員在上部的可以立即從風井撤到地面,其它人員一律沿進風測從主平硐撤至地面。
4、出井后由檢身員統計各作業地點出井人數,并匯報調度室,如果人數不符,班長及現場作業人員要立即匯報人員的工作位置,并由班長、瓦檢員從主平硐下井尋找。
四、停電、停風檢修的準備措施
1、停電、停風前要召開調度會議,由礦長指派人員組織調度安排。
2、檢身員核實出入井人數,確認井下人員全部撤出后在調度記錄薄上簽字。
3、充電室對收回礦燈進行登記,如果沒有交回的要及時找班長核查清楚。
4、主井、風井口附近要設專人警戒,50m以內不得有明火,不得有人員進入。
5、監控室、微機室提前做好關機準備,以防資料丟失。
6、停電、停風后及時打開防爆門和利用自然風排出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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