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預防措施
1. 按《氣瓶安全監察規程》和有關氣瓶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執行,建立健全安全規程安全制度。
2. 氣瓶帽、防震圈等附件要齊全,瓶閥螺紋碰撞歪斜要嚴格檢查處理,氣閥一定要檢查合格。
3. 做好原始記錄、臺賬,每只氣瓶建立檔案。
4. 加強對氧瓶使用單位管理,嚴禁混裝、錯裝,嚴禁氣瓶更改漆色,嚴格按檢驗周期檢驗。
5. 在氧氣瓶搬運裝卸中,禁止“拋、滾,滑”的裝卸方式,嚴禁人,貨混裝,加強裝卸運輸人員的安全教育。
6. 提高判別瓶內氣體性質的能力。
7. 加強氣瓶檢驗質量關,應到國家批準的氣瓶檢驗站檢驗。
8. 氣瓶中的氣體使用到一定壓力(一般氣體為0.05MPa,高純氣體因需進行底氣分析應為0.5MPa)時,應停止使用并將瓶閥關嚴,防止可燃氣體倒灌。
9. 改進充瓶臺管路,拆去容易沉積臟物的死角管段,增設吹除口。
10. 調換不易采用的密封材料。
11. 防止瓶閥粘油脂,無余氣瓶,應拆瓶控查瓶內有無油脂。
12. 氣瓶漆色字樣不清或漆色字樣脫落,不能識別氣瓶種類的,未進行全面的技術檢驗合格,用四氯化碳等脫脂劑徹底脫脂,重新漆色前,不得充裝氧氣。
13. 充裝前,判別氣瓶內氣體性質:根據火焰特征鑒別,適用于氧氣、氫氣、氮氣、惰性氣體、空氣及其他接觸火焰不產生毒氣的氣體;用可燃氣體測爆儀測定可燃氣體。
14. 充氧過程中,要經常檢查氣瓶的溫升情況。
15. 充氧和用氧時開關瓶閥,特別是充氧結束關閉瓶閥或用氧時開關瓶閥均應緩慢操作。
16. 既用氧氣,又用可燃氣體的單位,必須嚴格接氣瓶種類分室貯存,保證氣瓶不混放、不混用。
17. 氣瓶使用中,瓶閥泄漏,用戶不得自行修理,檢修工作應由氣瓶檢驗單位承擔。
18. 用氧氣和可燃氣體配置標準氣體時,凡標準氣體樣中可燃氣體含量小于該可燃氣體與氧氣形成爆鳴性氣體下限時,則應將可燃氣體輸入盛裝氧氣容器內;相反,標準氣體中可燃氣體含量高于可燃氣體與氧氣形成爆鳴性氣體上限時,則配置工作應與上述過程相反,以保證在配置工作過程中始終不會形成爆鳴性氣體。
風險管理之受限空間作業
施工電梯安裝、拆除的安全措施
鍋爐作業安全風險告知卡
鍋爐司機作業指導書
鍋爐高硫煤摻燒技術措施
壓力容器使用和檢修安全防護
履帶式起重機吊裝作業安全防范措施
橋式起重機吊裝作業安全防范措施
管道焊接標準
吊車吊裝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
氧氣、乙炔安全使用方法
壓力容器的安全附件
管道試壓吹掃規范要求
截止閥的作用
氣瓶安全使用基本常識
液化氣鋼瓶的檢驗與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