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生態環境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衛生健康委制定了《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第二批)》,現予公布。
對列入《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第二批)》的化學品,應當針對其產生環境與健康風險的主要環節,依據相關政策法規,結合經濟技術可行性,采取環境風險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化學品的生產、使用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影響。
生態環境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衛生健康委
2020年10月30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衛生健康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衛生健康委。
部內抄送:綜合司、法規司、水司、海洋司、大氣司、土壤司。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0年11月2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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