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4日,山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濟陽街道的一處空地進行吊裝作業時發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90萬元。事故發生后,區政府于2023年5月17日成立了濟陽區山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5·14”一般事故調查組,展開事故調查。2023年7月24日,濟陽區政府對《濟陽區“5·14”一般事故調查報告》進行了批復,同意了對相關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按照《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辦法》(魯安發〔2021〕20號)的有關規定,區安委辦于2023年10月26日組織成立了“濟陽區“5·14”一般事故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報告組”(以下簡稱“評估組”)對這起事故進行評估,對該起事故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評估,現將有關評估報告如下:
一、評估工作組織及開展情況
2023年10月26日,區安委辦成立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組織原事故調查組成員組成了評估組,并邀請區紀委監委、區檢察院參加了評估工作。評估組以《事故調查報告》為依據,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制定了工作方案,對事故責任單位、責任人員的處理情況及事故單位的整改情況作為評估清單。評估組到山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聽取了事故發生后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并收集了相關資料,完成了評估工作。
二、事故責任單位及人員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一)事故責任單位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事故調查報告建議:區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對山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柒拾萬元整的行政處罰。2023年9月26日區應急管理局對其作出罰款人民幣柒拾萬元整的行政處罰的決定。10月16日罰款收繳完畢。
事故調查報告建議:濟陽街道辦事處對本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工作不嚴、不細,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實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責成其向區政府作出書面檢查,檢查情況報區安委會辦公室備案。2023年8月8日,濟陽街道辦事處向區政府作出書面檢查,檢查情況同時報區安委會辦公室。
(二)事故責任人員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事故調查報告建議:建議由司法機關對吊車司機李某某依法依規處理。現公安機關已立案調查。
事故調查報告建議:區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對**建設公司主要負責人蘇某某作出處以上年度收入百分之四十(計款人民幣貳萬肆仟玖佰陸拾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2023年9月28日,區應急管理局郵寄送達了罰款人民幣貳萬肆仟玖佰陸拾元整的行政處罰的決定,10月16日罰款收繳完畢。
事故調查報告建議:區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之規定對**建設公司駐濟陽負責人郭某某作出處以上年度收入百分之二十五罰款(計款人民幣壹萬貳仟叁佰元整)的行政處罰。2023年9月28日,區應急管理局郵寄送達了罰款人民幣壹萬貳仟叁佰元整的行政處罰的決定,2023年10月16日,罰款收繳完畢。
三、事故發生單位和相關部門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山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切實加強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職責,監督檢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其他負責人嚴格按照“三管三必須”的原則,落實了崗位安全生產職責。依法關注從業人員的身體、心理狀況和行為習慣,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心理疏導、精神慰藉,進一步加強對不同作業區域的統一協調和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隱患,嚴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濟陽街道辦事處對本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加強監管,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點加強施工負責人履職、危險作業管理、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管理,倒逼安全生產制度措施落實。
四、評估組評估意見
評估組經綜合評估后一致認為,各單位按照區政府批復意見,對有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作出相關處理,山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和相關單位能認真汲取事故教訓,按照事故調查報告的要求建章立制,落實事故各項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基本落實了事故調查報告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
濟陽區“5·14”一般事故責任追究和…
濟陽區濟北經濟開發區“6·9”一般機…
長清大學城管委會山東黃老泰食品有限…
章丘埠村中集車輛(山東)有限公司“…
章丘埠村山東福貞金屬包裝有限公司“…
章丘埠村中集車輛(山東)有限公司“…
章丘繡惠濟南市章丘區豪岐環保設備廠…
章丘棗園濟南海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機械傷害事故案例分析
14起工廠典型事故案例
夏縣人民政府關于“8˙4”意外傷亡事…
機械傷人事故案例
湖北宜昌“5.14”沃爾瑪電梯斷裂事故
員工酒后上崗事故
皮帶輸送機機械傷害事故案例分析
機械行業典型事故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