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韓國的核應急體系及其特點
韓國現有4個核電站20個機組,總裝機量1500萬千瓦,占電力總裝機量的28%。
韓國的核應急主管部門是科技部(MOST)。韓國核安全研究院(KINS)是韓國核應急的主要技術單位。韓國核安全研究院是韓國專門從事核電技術支持和核安全研究的機構,隸屬韓國科技部,協助對國內20個運行機組進行核安全監督審查。
韓國核安全研究院開發的核事故應急技術支援系統(CARE)對我國有較好的參考價值。該系統能夠實時顯示電廠工況、環境監測數據、事故進展和三維氣象風場等,較為準確、直觀地模擬事故進展和放射性后果,對準確判斷事故狀況和潛在后果、正確決策能起到重要作用。韓國任何一個核電機組非計劃功率波動超過5%時,該系統會將這個信息以手機短信形式發送到指定人員的手機上。
三、體會和建議
(一)充分認識核應急工作是核電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日本與韓國政府十分重視核應急管理工作,在這方面做了大量扎實的工作,積累了非常豐富的經驗。加強雙方的交流與合作有利于提高我國核應急準備工作的水平,有利于我國核電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二)加強核應急管理是全面履行政府職能,進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方面。核應急管理是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這方面目前仍然是我們工作的薄弱環節。鑒于核技術的敏感性和萬一發生核事故后的重大政治、社會與心理影響,尤其是一旦處理不當所帶來的惡劣影響,核應急準備與響應工作,只能做好。這是檢驗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標志。
(三)落實《國家核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與任務。今年5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頒布施行了我委組織編制的《國家核應急預案》。該應急預案明確規定了國家核應急協調委員會各成員部門的核應急職責。7月下旬,國務院召開了全國第一次核應急管理工作會議,對貫徹落實各項應急預案提出了明確要求。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成為一個相互銜接、協調的整體,體現“統一指揮,大力協同”的方針。
(四)進一步理順我國核應急管理體制。日本與韓國核應急管理體制的一個共同的鮮明特點就是核應急工作由一個部門進行統一管理,核設施營運單位的場內核應急預案與地方政府的場外核應急預案由其統一進行審評,事故情況下由其統一進行指揮與綜合協調。這也是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的一貫要求。這樣做,可避免場內與場外的脫節、責任與權力的脫節。國防科工委作為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的牽頭部門,應充分發揮指導與綜合協調作用,督促檢查落實《國家核應急預案》,進一步健全全國核應急三級管理體系,進一步明確核應急三級責任主體,抓緊“核應急管理條例”的修訂工作,發揮省國防科工辦在核應急管理方面的作用。
(五)加強我國核應急基礎能力建設。核應急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技術性強的社會系統工程,技術含量很高。對照日本和韓國,目前我國核應急基礎能力還很薄弱,具備的應急能力與手段距實際要求還有較大差距。建議國家核應急協調委各成員部門將《國家核應急工作“十一五”規劃綱要》的有關內容納入各部門的有關規劃,予以落實。國防科工委作為牽頭部門,擬將國家核應急基礎能力建設納入“十一五”相關規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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