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廳(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公安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交通運輸廳(局、委),各省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國家礦山安監局制定了《安全評價機構資質條件》,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國家礦山安監局
2026年7月2日
安全評價機構資質條件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安全評價機構的資質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資質條件。
第二條 本資質條件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法定安全評價事項的安全評價機構的資質認可和保持。 從事海洋石油天然氣開采的安全評價機構的資質條件,另行制定。
第三條 申請安全評價機構資質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獨立法人資格,固定資產不少于八百萬元;
(二)工作場所建筑面積不少于一千平方米,其中檔案 室不少于一百平方米;具有與安全評價業務相適應的設施、 設備、軟件等技術支撐條件;
(三)安全評價機構應當具有與其從事安全評價活動相 適應的專職技術人員,其專業能力要求不低于有關配備標準(見附件);
(四)承擔單一業務范圍的安全評價機構,其專職技術 人員不少于二十五人;每增加一個業務范圍,按照專業能力 配備標準至少增加五名專職技術人員;專職技術人員中,相 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相關專業高級職稱人員 的比例分別不低于百分之三十(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注冊安 全工程師、相關專業高級職稱人員之和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 六十);
(五)配備專職技術負責人和過程控制負責人,且為本 單位專職技術人員。每個業務范圍均應配備專職技術負責人,專職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 程師職業資格,并具有與所開展業務相匹配的高級職稱或者 一級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在本行業領域工作八年以上;專 職過程控制負責人應當在本行業領域工作四年以上;
(六)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評價過程控制體系;
(七)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擔安全評價的法律責任、 義務、權利和風險的承諾書;
(八)正常運行并可以供公眾查詢機構信息和報告的網站;
(九)截至申請之日三年內無重大違法失信記錄;
(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安全評價機構應當在注冊地所在的直轄市、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范圍內滿足本文件規定的資質條件。
第四條 支撐本資質條件的專職技術人員應當具有相關專業技能,并與安全評價機構訂立勞動合同,由該機構繳 納社會保險,在本行業領域工作二年以上,并取得中級及以 上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或者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
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是指安全評價師退出國家職業資 格目錄前取得的職業資格,以及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辦公廳關于做好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有 關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80 號)要求取得的職業資格。
第五條 安全評價機構資質認可機關在開展安全評價機構資質認可時,對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書面征求本級有關部門意見,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回復。有關部門應當依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加強監管,發 現安全評價機構在從事本行業領域安全評價活動中有違法 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涉及作出吊銷資質證書等 行政處罰時,及時移送資質認可機關。
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公安部門、 交通運輸部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機構可根據各自主管行業 領域安全評價工作需要,明確具體要求。
第六條 本資質條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安全評價機構業務范圍與專業能力配備標準
附 件
| 業務范圍 | 專業能力配備標準 |
| 煤炭開采業 | 安全、機械、電氣、采礦、通風、地質、礦建各 1 名及以上。 |
| 金屬、非金屬礦及其他礦采選業 | 安全、機械、電氣、采礦、通風、地質、水工結構各 ? 1 名及以上。 |
| 陸地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 | 安全、機械、電氣、采油、儲運各 1 名及以上。 |
| 陸上油氣管道運輸業 | 油氣儲運 2 名及以上,設備、儀表、電氣、防腐、安全各 1 名及以上。 |
| 石油加工業,化學原料、化學品及醫藥制造業 | 化工工藝、化工機械、儀表自動化、電氣、安全各 2 名及以上。 |
| 煙花爆竹制造業和倉儲業 | 火炸藥(爆炸技術)、機械、電氣、安全各 1 名及以上。 |
| 金屬冶煉 | 安全、機械、電氣、冶金、有色金屬各 ? 1 名及以上。 |
| 民用爆炸物品行業 | 火炸藥(爆炸技術)10 名,機械、電氣、安全各 2 名及以上。 |
安全評價機構業務范圍與專業能力配備標準
備注:1.從事危險物品港口儲存、裝卸安全評價的機構業務范圍與專業能力配備標準適用“陸上油氣管道運輸業”、 “石油加工業,化學原料、化學品及醫藥制造業”或“煙花爆竹制造業和倉儲業”。
2.安全評價專業能力配備標準與學科基礎專業對照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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