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 施工安全風險管理措施
(1)禁止未開具施工作業票開展風險作業;
(2)風險作業前一天,作業班組負責人開具風險作業對應的施工作業票,并履行審核簽發程序,同步將三級及以上風險作業許可情況備案。
(3)當在防火重點部位或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動火作業,應辦理輸變電工程動火作業票,與施工作業票配套使用。
(4)風險作業開始實施前,作業班組負責人必須召開站班會,宣讀作業票進行交底。風險作業開始后、每日作業前,作業班組負責人應按照對當日風險進行復核、檢查作業必備條件及當日控制措施落實情況、召開站班會對風險作業進行三交三查后方可開展作業。
(5)站班會應全程錄音并存檔,參與作業的人員進行全員簽名。
(6)風險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風險控制措施,遵守現場安全作業規章制度和作業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確保安全。在風險控制措施不到位的情況下,作業人員有權指出、上報,并拒絕作業。
(7)風險作業過程中,作業班組安全員及安全監護人員必須專職從事安全管理或監護工作,不得從事其他作業。
(8)風險作業過程中,作業班組負責人在作業時全程進行風險控制。同時應依據現場實際情況,及時向施工項目部提出變更風險級別的建議。
(9)風險作業過程中,如遇突發風險等特殊情況,任何人均應立即停止作業。
(10)風險作業過程中,各級管理人員按要求履行風險管控職責。
(11)三級及以上風險應實施遠程視頻監控,由各級風險值班管控人員進行監督。
(12)每日作業結束后,作業班組負責人向施工項目部報告安全管理情況。
(13)風險作業完成后,作業班組負責人終結施工作業票并上報施工項目部,同時更新風險作業計劃。
6.2.2 三級及以上施工安全風險控制措施
(1)三級風險作業前24小時書面匯報至“**換流站工程”監理項目部。施工隊(班組)負責人、安全員(監護人)到位時,開始作業。
(2)二級風險作業前48小時書面“**換流站工程”監理項目部,作業前24小時書面匯報至單位分管領導。分管領導組織現場檢查,相關職能部門派專人監督,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到位時,開始作業。
(3)經動態調整出現一級風險作業,在作業前72小時書面匯報至川“**換流站工程”監理項目部。作業前48小時書面匯報至單位主要領導。參建單位主要領導組織相關人員到現場制定降低風險等級的措施并實施。降低風險等級后,相應人員到位時,開始作業。
(4)本工程具體安全防護措施詳見附件一:《三級及以上施工安全風險識別、評估清冊》。
施工安全風險分級控制措施
施工安全風險初勘及復測
施工項目部安全總監、專(兼)職安全…
施工員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施工現場項目經理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