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風力發電機液壓站的管道和管件、偏航制動裝置、剎車裝置;
??????? 2、風力發電機基礎;
??????? 3、風力發電機葉片和齒輪箱;
??????? 4、風力發電機低速軸、聯接螺栓等;
??????? 5、風力發電機高速軸、聯接螺栓等;
??????? 6、風力發電機的低速軸軸承和高速軸軸承;
??????? 7、塔筒焊縫及其連接螺栓;
??????? 8、發電機齒輪箱地腳螺栓;
??????? 9、偏航齒圈及安裝螺栓的檢查;
??????? 10、葉片及其安裝螺栓、
??????? 11、風力發電機的塔筒及附件,如進人門、爬梯、聯接螺栓等;
??????? 12、各金屬部件焊接質量管理。
??????? 第二十一條?機務部件的監督
??????? 1、機務技術監督試驗的項目、方法和標準,應嚴格按照相應的國家和行業標準執行。若目前尚無相應的國家、行業標準時,可參照制造廠或有關科研試驗單位的技術標準執行;
??????? 2、凡從國外進口的金屬部件和備品備件、鋼材或其它金屬材料的試驗與驗收工作,應按合同規定的有關國家標準進行;
??????? 3、凡機務技術監督的重要部件鑒定數據低于標準及采用代用材料時,應請示上級有關部門,經審批后再決定其能否繼續使用或更換,并應記錄歸檔,修改圖紙或在圖紙上注明;
??????? 4、設備監造及驗收中的機務技術監督工作,應嚴格按DL/T586-1995《電力設備用戶監造技術導則》、JB4708-2000《鋼制壓力容器焊接工藝評定》、JB/T7949-1995《鋼結構焊縫外形尺寸》、GB/T12467.1~4-1998《焊接質量要求,金屬材料的熔化焊》等國家、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對于進口機組的施工與驗收項目,在合同中應有明確規定,且不得低于國內相關技術標準要求。當與國內相關技術標準要求相抵觸時,必須上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 第二十二條?機務材料的監督
??????? 1、物資供應部門要加強對鋼材、水泥、焊接材料、備品備件的管理工作,并應設置專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 2、受監的鋼材、水泥、焊接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進口的鋼材、水泥、焊接材料必須符合合同規定的有關國家的技術標準;
??????? 3、受監的鋼材、水泥、焊接材料以及備品備件應備有國家認可的質量合格證或質保書,并應標明鋼號、化學成份、機械性能、28天穩定性試驗報告等項試驗數據并提供相關檢驗試驗證報告、無損探傷結果以及熱處理工藝等,并應有制造技術標準說明。當缺少原始資料時,物資管理部門應主動委托有資格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
??????? 4、受監的鋼材、水泥、焊接材料以及備品備件入庫前應通知機務技術監督部門按照相應的標準、規程,進行入場抽檢。合金鋼部件、焊接材料、備品備件使用前都應交機務技術監督部門進行光譜試驗以核對材質,避免錯用;
??????? 5、凡機務技術監督范圍內的部件采用代用材料時,須有必要的報批手續,經機務技術監督部門同意并報有關領導批準后方能代用。代用材料應做好詳細記錄并存檔,同時應相應修改圖紙或注明;
??????? 6、各風電公司應建立嚴格的鋼材、水泥、焊接材料、備品備件的質量驗收、保管和領用制度,并應設置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 第二十三條?電力建設施工過程中的機務技術監督
??????? 一、出廠前,應對機務技術監督范圍內的所有部件的材質理化性能(化學成份、機械性能、金相組織、熱處理情況)、無損探傷及焊接接頭檢驗等的技術資料或合格證明書進行核查,并進行質量復檢抽查,以確保設備安全可靠。檢驗工作依據相應的標準、制度執行,檢驗結果應隨設備資料移交建設單位,發現重大問題時應上報主管部門備案;
??????? 二、新機組投產前生產單位應要求基建單位移交下列資料:
??????? 1、機務技術監督范圍內部件及代用材料的技術資料(化學成份、機械性能、無損檢測、金相組織及照片、熱處理規范)和基建過程中加工配制的部件鋼號檢驗、水泥試塊檢驗等試驗報告;
??????? 2、電力建設施工過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等資料;
??????? 3、與機務技術監督有關的設備缺陷及處理情況資料;
??????? 4、其他部件的檢驗記錄。
??????? 三、電力建設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應設置專人協同施工單位做好基建工程中的機務技術監督工作。
??????? 第二十四條?風力發電場機組檢修過程中的機務技術監督
??????? 1、嚴格按照標準、規程、制度、導則及相關文件等的要求,在檢修過程中,不缺項,不漏項;
??????? 2、加強對老機組、老設備的監督檢驗工作,根據相關標準、規程、導則及制度,及時開展設備普查、壽命評估及更換工作,保證機組的安全運行;
??????? 3、進一步加強風機基礎、塔筒、葉片及齒輪箱定期檢驗中的機務檢驗工作。
??????? 第二十五條?焊接質量的監督
??????? 1、風機塔筒的焊接工作,必須由按DL/T679-1999《焊工技術考核規程》和勞動人事部1988年1月公布的《鍋爐壓力容器焊工考試規則》考試合格的焊工擔任;
??????? 2、凡機務技術監督范圍內的部件所用的焊接材料必須有質量保證書或經過鑒定確系合格品才能使用,禁止使用生銹的焊條、焊絲及藥皮變質、剝落的焊條。不允許使用未經鑒定的電石氣和純度不合格的氬氣;
??????? 3、對制造廠焊接的焊口,應先核對合格證件,并做好外觀檢查;
??????? 4、外委加工的機務技術監督范圍內的部件,要求承包單位必須按DL5007-92《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焊接篇)》規定進行質量檢驗,工作完成后應有焊接技術記錄和檢驗報告,否則應按規定重新檢驗。
??????? 第五章 技術管理
??????? 第二十六條?新能源公司、技術監控服務單位及風電公司應按期制定機務技術監督年度工作計劃、編寫年度工作總結和有關專題報告。
??????? 第二十七條?新能源公司風電機務技術監控實行年報告制度,報送要求按《中國大唐集團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術監控管理辦法》。
??????? 第二十八條?機務技術監督報表應包括新能源公司所屬風電公司機務技術監督情況綜述、指標匯總、缺陷及處理情況匯總、設備健康狀況分析、監督管理分析等內容。
??????? 第二十九條?風電公司在監督工作中發現設備出現重大異常或事故,應立即向新能源公司安全生產部、風電公司、受委托技術監控服務單位報告。各技術監控服務單位應及時分析,提出建議,并上報新能源公司技術監控辦公室。
??????? 第三十條?風電公司、技術監控服務單位要建立和健全設備質量全過程監督的簽字驗收制度。在電力生產與建設各階段,對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設備、材料等,技術監督部門和人員有權拒絕簽字,并可越級上報。
??????? 第三十一條?風電公司、技術監控服務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行業有關機務技術監督的規程、制度和標準等,凡由于監督失職或自行減少監督項目、降低監督指標標準而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視具體情況,追究有關領導與當事者的責任。
??????? 第三十二條?新建機組安裝過程中發現的重大設備質量問題以及處理情況應上報風電公司、技術監控服務單位和新能源公司技術監控辦公室。
??????? 第三十三條?風電公司對發現的超標缺陷應及時進行消缺處理,暫時不能進行消缺處理需監督運行的部件,必須經主管監督的總工程師批準,并上報分支機構和技術監控服務單位。監督運行的部件必須制定明確的監督措施,且必須有專人負責落實,對監督運行部件進行動態管理。
??????? 第三十四條?風電公司應建立健全機務技術監督檔案,并實現科學化、標準化、規范化、微機化。機務技術監督檔案內容為:
??????? 1、機務技術監督原始資料,項目包括設計、制造、安裝、調試單位移交的有關原始資料;受監金屬部件的用鋼資料等;
??????? 2、機務技術監督專業技術檔案,項目包括塔筒、風機基礎和齒輪箱監督檔案;重要轉動部件監督檔案;塔筒和風力發電機主軸聯接螺栓監督檔案;焊接質量監督檔案;事故分析及異常情況檔案;反事故措施及各種部件缺陷處理情況檔案;
??????? 3、機務技術監督管理檔案,包括風電公司、技術監控服務單位機務技術監督組織機構和職責條例;上級下達的機務技術監督規程、導則以及各企業編制的機務技術監督實施細則;機務技術監督工作計劃、總結等;儀器設備檔案等。
??????? 第三十五條?風電公司、技術監控服務單位各級機務技術監督部門要對基建、生產、試驗用的設備、材料等的質量嚴格把關,防止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產品進入本企業。
??????? 第三十六條?新能源公司技術監督辦公室制定機務技術監督工作考核獎勵辦法,定期對機務技術監督工作進行自查、考核和獎勵。
??????? 第六章 附 則
??????? 第三十七條?風電公司、技術監控服務單位應根據本制度,制定實施細則。
???????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由新能源公司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 第三十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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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工具操作的安全規則
低壓(380V/220V)帶電工作安全操作…
檢修電力電纜安全操作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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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配電安操作規則
施工用電及現場消防管理辦法
配電室、水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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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安全用電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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