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副廠長是本公司生產系統中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對整體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生產副廠長必須熟練掌握專業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生產副廠長必須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組織生產。其職責為:
(1) 積極配合廠長做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在本企業生產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2) 必須加強對分管科室(車間)的領導,對職能科室(車間)提出需要解決的安全生產問題,協調好相關工作,及時發現、解決有關問題。
(3) 堅持貫徹“五同時”原則,監督檢查職能部門安全職責履行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安全生產管理中的失職及違章行為。
(4) 協助廠長做好安全生產例會工作,分析安全形勢和現狀,組織制定或調整安全工作計劃、部署任務,對例會決定的事項,做好記錄,建立臺帳,負責組織貫徹落實,并向廠長報告。主持召開有關調度會,并同時部署安全生產的有關事項。
(5) 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發現重大隱患,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向廠長提出報告,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在上報的同時,組織制定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6) 負責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文件的審核。
(7) 組織審核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 加強設備管理,認真執行設備管理規定
(9) 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查看現場并指揮救護,及時準確的向廠長報告。
(10)組織生產事故、人身事故的調查、統計上報和建檔工作,參加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11)認真履行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聯系人職責,并定期參加基層安全活動;
(12)按照上述安全職責,每年制定生產系統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并落實在當年具體工作安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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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員的崗位職責
值班人員崗位職責
監控室崗位職責
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巡檢工崗位職責
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及崗位職責
普通員工安全崗位職責
安全環保部部門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