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行安全監察崗位通用職責。
(二)嚴格按《事規》規定,掌握、調查、認定值班中發生的行車事故,凡發生一般A類作業事故、客車一般事故、險性以上事故及原因責任不清的事故,都要立即報告室主任,并按主任要求通知路和相關路辦事處監察室監察及時到現場調查處理。
(三)每日與部安監司和各路辦事處安全監察室值班監察聯系不少于兩次,了解掌握全路、全的安全情況,填寫《日安全信息》,送交路有關領導,并在室每日早交班會上通報。
(四)凡接到客車事故、險性及以上事故,必須立即上報室、領導,經有關領導研究決定按規定時限上報道部。
(五)準確記錄路及各站段安全天數,定期予以公布。及時辦理路實現安全百日文電事宜。
(六)按規定及時組織處理人民來信、來電反映的安全問題,并逐一登記,督促調查核實、結案。
(七)做好每半月、月、年的行車事故統計及管理原因分析工作,做好行車事故臺帳的管理、保管、歸檔工作。
(八)負責掌握室內人員的工作動態,及時登記,并負責填寫請銷假登記簿。
安全管理員的崗位職責
值班人員崗位職責
監控室崗位職責
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巡檢工崗位職責
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及崗位職責
普通員工安全崗位職責
安全環保部部門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