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依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對危險場所和部位進行重大危險源的評估,對那些確認屬于重大危險源的部位或場所,都應進行事故救助應急措施方案的編制。
目前對于重大危險源的確認已有國家標準GB 18218-2000《重大危險源辨識》。該標準用四張表格列出了26種爆炸性物質、34種易燃物質、21種活性化學物質和61種有毒物質在生產場所和貯存區的臨界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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