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礦井下采掘布置的實際情況,結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為確保礦井的通風任務完整、可靠,特制石梯子西溝號煤礦礦井通風計劃及工作措施。
一、 主要通風機的基本要求
1. 對主要通風機(其中一臺備用)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保養,隨時保證一臺能正常運轉。
2. 必須設有雙回路反風裝置,出風井口安裝防爆門。
3. 備用風機必須能在10min內開動。
4. 防爆門每6個月檢查維修一次。
5. 風機房必須24小時專人值守,同時配備直通調度室的電話,并保證隨時暢通。
6. 因檢修,停電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時,由礦長決定全礦井是否停止生產,工作人員是否全部撤出地面的命令。
7. 以上要求由機電科負責,并作好各類記錄。
二、采煤工作面通風的基本要求
1. 工作面采煤方式:水平分層開采,采用綜合機械化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藝。
2. 通風方式:礦井通風系統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風方式為機械抽出式,副平洞進風,主斜井少量進風,立井回風。
3. 采用串聯通風時,必須遵守《規程》第114條的有關規定。
4. 回采工作面的進風,不得經過采空區或冒頂區,采空區必須及時封閉。
5. 通風網絡要盡量簡單,減少通風構筑物的數量,以便在發生事故時,易于控制風流和撤離人員。
6. 以上要求由機電科、安全生產技術科負責執行。
三、 巷道掘進通風基本要求
1. 局扇安裝,距掘進巷道回風口10m以外的進風流中,局扇上架,距底板軌道0.3m。
2. 采用500㎜阻燃膠質風筒,風筒接法反邊,逢環必掛,逢漏必補,拐彎圓圈,拉伸吊平,風筒出風口距離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3. 掘進工作面,執行“雙風機、雙電源”實現“三專”、“兩閉鎖”。
4. 局扇要有專人負責,掛牌管理,不得隨意停風。
5. 局扇使用超過半年,必須升井檢修,停用的局扇不得長期擱置井下,應在一個月內升井檢修。
6. 作好局扇維修、保養、下井日期、停用日期及升井檢修日期臺帳記錄。
7. 以上要求由機電副礦長、安全副礦長負責執行。
四、 盲巷管理
1. 在工程設計和施工安排上,應盡量減少避免盲巷。
2. 臨時停工的地點不得停風,因停電等原因臨時停風的巷道,必須立即撤出人員,切斷電源,設置柵欄、警標、禁止人員進入。
3. 停風區內,瓦斯達3%以上時,必須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
4. 采區報廢的尾巷,及時組織回撤,并按規定及時進行封閉。
5. 長度超過6m的盲巷,要采取通風措施,反之必須封閉。
6. 以上要求由安通科科長負責。
五、 巷道貫通
1. 貫通前,當兩個工作面相距20m時,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面的掘進工作,保證貫通兩端工作面,正常通風,經常檢查通風設施的完好可靠。
2. 貫通時,必須由專人在現場統一指揮,只有在兩個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瓦斯濃度都在1%以下,兩個工作面入口有專人站崗,警戒嚴格按“一炮三檢”制,進行貫通。
3. 貫通后,必須停止采區內的一切工作,由安通科組織人員進行通風調整,實現全風壓通風,并檢查風速和瓦斯濃度,只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后,方可進行其它工作。
4. 以上要求由礦安全生產技術科、生產礦長負責。
六、 礦井風量配置及測風要求
1. 每月對井下各面的瓦斯涌出量、溫度的測算進行配風計劃。
2. 每旬進行各面及礦井總進風、總回風的風量實測,并作好記錄,根據測風結果,采取措施,進行風量調節。
3. 以上要求由礦通風副總工負責。
七、 安全監控
1. 礦井必須安設風速傳感器四臺,負壓傳感器兩臺。
2. 安設主要通風機開停傳感器,局部扇風機開停傳感器。
3. 安設主要風門,開啟、關閉傳感器。
4. 局部扇風機,瓦斯掛牌設點檢查瓦斯。
5. 以上要求由監控室主任負責。
八、 其它
1. 主要通風機,每季度檢查一次反風實施,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
2. 嚴禁使用三臺以上的局扇,同時向一個掘進工作面供風,不得使用一臺局扇,同時向兩個作業掘進工作面供風。
3. 每季度或每月繪制礦井通風網絡示意圖。
4. 停風巷道恢復通風時,必須有由安通科編制的排放瓦斯申請報告單,按措施進行排放。
5. 按《作業規程》中規定,設置“三條生命”線。
6. 當大網雙回路同時停電時,必須在10分鐘內啟動備用發電機啟動,主要通風機,保證正常抽風。
7. 以上要求由機電科、安全生產技術科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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