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及時、科學、高效處置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災難,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危害,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重慶市建筑管理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重慶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重慶市建設工程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規和文件,制訂本應急預案。
1.3 適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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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小學地震災害應急預案
小學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小學極端天氣應急預案
街道辦事處山林防火應急預案
中學易制毒化學品被盜搶案件處置預案
小學衛生傳染病防控應急預案
學校外出活動應急預案
防汛防洪安全應急預案
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范本)
大型活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防汛演練方案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集團公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企業環境風險應急預案
食物中毒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