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2 編制目的
規范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供電影響,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東電力集團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煙臺市供電公司危機管理辦法》等規定,制訂本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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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小學地震災害應急預案
小學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小學極端天氣應急預案
街道辦事處山林防火應急預案
中學易制毒化學品被盜搶案件處置預案
小學衛生傳染病防控應急預案
學校外出活動應急預案
防汛防洪安全應急預案
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范本)
大型活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防汛演練方案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集團公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企業環境風險應急預案
食物中毒應急預案